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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五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征稿启事
时间:2020年07月06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展示当前青年书法篆刻艺术成就,引领当代书坛新生力量创作方向,中国书法家协会定于2020年举办全国第五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以下简称青年展)。现将征稿启事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
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大连市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承办单位等共同组成,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
2、评审工作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库组建管理暂行办法》,组建评审工作委员会(简称委员会),负责青年展的初评、复评、终评和抽查面试考核等工作。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监审委员会(简称监委会)等组成(监委会包含学术观察团),负责评审、监审和学术观察工作。
三、征稿要求
1、年龄要求
年满18至50周岁(即2002年1月1日至1970年1月1日间出生)的中国公民均可自由投稿。
2、作品要求
(1)征稿范围: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两个部分。
(2)内容:
青年展秉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
提倡投稿作者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内容要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亦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应当遵守《民法总则》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或形式等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3)规格:
①书法作品:投稿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8尺整张(高248 cm,宽129 cm)以内,一律为竖式。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高138cm,宽69cm)以内,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为高35cm以内,长度248cm以内。册页作品成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正文页数为5—12开(10—24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一般不超过本书体入展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②篆刻作品: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已入展过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展览的印稿不得再次投稿。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不寄原石者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限投作品1件。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说明
(1)青年展不收参评费。
(2)投稿作者如需退稿,每件作品需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和包装费;30元为邮件保价费,保额3000元,用于作品在回寄过程中发生遗失、损坏等意外情况赔偿),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应会同作品一并寄出。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
(3)入展作品(含篆刻原石)不退稿,由承办单位或其指定者(合称收藏方)收藏。
(4)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退稿单位将退稿费退还本人。
5、信息填写
(1)请在书法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册页作品注于最后空白页):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省份、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内容是否自撰、是否退稿、是否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请务必在内、外包装明显位置注明投稿书体(含篆刻),以便组委会录入登记。
(3)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投稿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五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全国第五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站www.ccagov.com.cn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便于评审、装裱和展示,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青年展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绢类除外)。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并利于作品收藏,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四、评审
1、青年展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独立组织评审,制定评审流程、评审办法和行为守则、违规处理办法等制度规定。
2、青年展拟定于2020年底组织评审。遇有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的特殊情况时,评审展览工作将顺延。
3、青年展评审分初评、复评、终评。评审结果适时在中国书法家协会网站公示。
4、青年展拟设入展作品300件以内,入展件数根据来稿质量和评审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5、青年展评审在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字法正误审查的同时,着意发现笔墨与文辞兼善、两者和谐统一的作品。在同等书写水平下,优先选择自撰类作品。
6、青年展将维持高抽查比率,抽查面试将采取计分制,在综合考量被抽查作者创作水平的同时,严查代笔、抄袭、临摹、集字、电脑模拟及一稿多投等违规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经面试评委确定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现场创作水平距离入展有较大差距、有明确证据证明投稿作品中有抄袭他人或一稿多投等违规行为,将视情取消入展资格、列为今后评审必查对象、通报其所在团体会员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取消其会员资格等。中国书法家协会将适时在协会网站、报纸或刊物公开发布相关处理情况通报。
7、投稿作品必须由本人独立完成且均为原创作品,已入展过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展览的作品不得再次投稿,严禁一稿多投(同一文本整体或局部一致,字体与风格相同),一经查出将不予入展。
8、评审主要考察投稿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过度装饰制作。凡在形式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类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青年展定于2021年初在辽宁省沈阳市举行。
六、出版
出版《全国第五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
七、入展作者待遇
1、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向入展作者赠送《全国第五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1套。
3、入展作品由收藏方收藏,收藏费每件1000元(税后)。
4、非会员作品入展,其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5、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参加、入展本次展览,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优秀会员评选、专业人才选拔和邀请参加中国书法家协会举办的学术提名展及专业展览等的依据和参考。
6、入展作品收藏费、入展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开幕式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承办单位向入展作者支付和邮寄,作品退稿将于展览开幕式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20年11月25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1、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18号华府天地一期一楼新华书店(后门)
邮编:110013
收件人:赵晓晨
联系电话:15640038370
电话咨询:15640038370(赵晓晨)
13704046861(牟筱萌)
2、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请勿在作品内夹带现金。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青年展退稿”,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汇款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18号华府天地一期一楼新华书店(后门)
邮编:110013
收款人:赵晓晨
联系电话:15640038370
十、重要提示
1、为维护青年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中国书法家协会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举报长期有效。
举报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处。邮编:100083。电话:010-59759592。
2、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对入展作品享有《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各项著作权的财产权利,收藏方对收藏作品还另享有相关书法篆刻作品原件的完全所有权及展览权等权利。以上许可均无需另行支付前述收藏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3、收稿及评审期间,举办单位会认真对待每件投稿作品。但作品原件历经拆封、登记、悬挂、摆放等环节,难免会有不同程度的损伤;或遇突发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等,均可能导致作品原件毁损。敬请投稿作者谅解。
4、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5、本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点击下载:
附件一:全国第五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
附件二:全国第五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20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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