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104|回复: 4

[资讯]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入会条件细则(2014年最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1-3 21: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登陆/注册/发帖,力挺大学生书法学习与交流,助推高校书画协会联盟与合作!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中国书法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细

    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章程》规定,为贯彻科学发展现,推动书法事业繁荣发展,结合工作实际,拟定个人入会(条件附后)细则如下:
    一、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届展”(全国第x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参展一次。全国专项届展4参晨二次(全国单项书法届展、中国书坛新人展、全国妇女展、全国青年展、全国楹联展 、全国扇面展、全国册页展、全国老年展、全国大字展、西部书法篆刻展等)。
    2、由中国书协书法培训中心举办的学员教学成果展获奖二次(从2010年开
始奖项不设等次)。
    3、由中国书协参与主办的。全国性展览’获优秀奖以上二扶(含全军书法篆刻作品展等),以征稿启事的规定为准。
    4、为体现以人为本和老年书法创作群体的关爱,65周岁以上作者作品参展全国专项届展’一次即可。

  二、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书学讨论会。论文入选一次。
  2、由中国书协主办的专题书学研讨会论文入选二次。
  3、论文发表于由中国书协认可的专业书法报刊(如《中国书法《书法》、
《书法丛刊》、《书法导报》、《书法报》)等,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的论文三篇,每篇字数不少于5千字。

  4、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出版社出版的书法学术专著,该专著应有中国书协学术委员的推介评价,由中国书协学术委员提出明确意见。
  三、从事教育、编辑、组织工作等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和非全日制教育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工作20年以上,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2、在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出版社担任编辑工作20年以上,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并有突出成绩者。
  3、在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出版社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网站担任专职记者工作10年以上,有一次作品入展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专项届展’。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副秘书长以上的组织工作者任职5年以上;地级市书协主席在书协工作方面成绩突出(任职5年以上)。在中国书协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产业行业团体会员专职从事书法组织工作10年以上者。
    四、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产业行业团体会员书法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者,每年可推荐2-3名,附主要事迹材料,上报中国书协审批。
    五、个人会员发展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每年第一季度审批上一年申报的新会员。各团体会员应于12月30日前将《入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组联部,逾期可列入下—年度审批程序。
  六、依据中国文联函【2001】21号文件规定,会员发展工作由协会秘书长办公会按本细则严格审批,并向主席团通报。
  七、本细则经中国书协五届九次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
  八、本细则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附《中国书法家协会章程》第五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书法艺术领域取得一定成就,具有较高的思想文化素质,符台舍条件,赞成本会章程者,由本人提出自请,两名本会员介绍.经申请人所在团体会员推荐,报本会批准并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本会个人会员只隶属一个团体会员。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提出入会申请:

1、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2、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3、从事书法教育、编辑出版、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或有宪出贡献。

                          中国书法家协会2013年10月

附件:2

中国书法家协会申报、审批中国书协会员程序

中国书协会员的申报与审批遵循先由各团体会员,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书法家协会初审及推荐,后由中国书协最终审核批准的自下而上的二级审批程序进行。鉴此,申报人可不必另找会员推荐。为方便全国各地申报人的顺利申报,现将该程序的具体步骤与注意事项列述如下:

一、自    年起,全国书协会员申报时间定为第一季度,即1月1日至3月3l日。个别省、直辖市,自治区可能顺延至4月上旬。

二、申报人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书法家协会索取申请表格申报。中国书协组联部不向各省(市区)申报人邮寄申请表。

三、填写申请表之前,申报人要认真阅读表格后页的填表须知。在参加展览栏中,要优先填写中国书协主办的《历年与入会条件相关展览目录》中的展览项目。中国书协组联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书协均备有《历年与入会条件相关展览目录》,必要时请咨询或向中国组联部去函索要。

四、从事艺术史论、教育、书法编辑等工作的申报人还须另提供省厅级以上人事部门盖章印制的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省厅级人事部门签发批准的含申报人姓名在内的获得高级职称的批件复印件,以备审核中参考。

五、请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待审材料及申报费统一交给所在省(市、区)书协做资格的初步审核。

六、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书协将同意推荐上报的申请人表格及材料统一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给中国书协组联部。中国书协组联部不受理各省、(市、区)
申报者个人单独送件。

七、中国书协组联部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结果编辑成材料上报秘书长会议。

八、中国书协组联部将年度批准入会名单通过各省(市、区)书协通知到新会员本人。

九、申报材料仅在本年度审核期间有效。已经公布本年度入会人员名单,未批人员材料自行终止有效期。中国书协不办理退件,申请人须自留原稿。



附件:3

符合入会条件的相关历届展览目录

全国展:

全国书法篆刻展(1-9届),入展一次具备入会资格

全国中青年书法篆刻展(1-8届已停办),入展一次具备入会资格

全国专项届展:

全国新人新作展(1-6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刻字艺术展(1-7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行草书展(1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草书大展(1-2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大字书法展(1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妇女书法展(1-4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青年书法展(1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西部书法大展(1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中国书法兰亭奖安美杯(1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篆刻艺术展(1-6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正书大展(1-4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行书大展(1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扇面展(1-2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楹联展(1-5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册页展(1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老年书法展(1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当代篆刻艺术大展(1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杯赛展:

洗夫人杯全国书法艺术展(1届),获奖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书法作品展(1届),获奖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纪念老子诞辰2578周年全国书法大展(1届),获奖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纪念傅山诞辰400周年书法艺术展(1届),获奖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皖北煤电杯书法展(1届),获奖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三晋杯全国首届公务员书法大展(1届),获奖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纪念邓小平诞辰100周年全国书法大展(1届),获奖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书法理论:

全国书学讨论会(1-7届),入选一次具备入会资格

全国书法篆刻展书学研讨会(7-9届),入选一次具备入会资格

全国中青年书法篆刻展书学研讨会(7-8届已停办),入选一次具备入会资格

其他:

中国书法家协会培训中心结业展;2001年开始获一、二等奖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说明:

1、展览以征稿启事标明的入会条件为准;  

2、“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条件”的为入展一次具备入会条件;

3、“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为获得条件两次具备入会条件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21: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附:2012年入会条件规则
  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章程》规定,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书法事业繁荣发展,结合工作实际,拟定个人入会(条件附后)细则如下:
    一、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届展”(全国第X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参展一次;“全国专项届展”参展二次(全国单项书法届展、中国书坛新人展、全国妇女展、全国青年展、全国楹联展、全国扇面展、全国册页展、全国老年展、全国大字展、西部书法篆刻展等)。
    2、由中国书协书法培训中心举办的学员教学成果展获奖二次(从2010年开始奖项不设等次)。
    3、由中国书协参与主办的“全国性展览”获优秀奖以上二次(含全军书法篆刻作品展等),以征稿启事的规定为准。
    4、为体现以人为本和对老年书法创作群体的关爱, 65周岁以上作者作品参展“全国专项届展”一次即可。
    二、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书学讨论会” 论文入选一次。
    2、由中国书协主办的专题书学研讨会论文入选二次。
    3、论文发表于由中国书协认可的专业书法报刊(如《中国书法》、《书法》、《书法丛刊》、《书法导报》、《书法报》)等,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的论文三篇,每篇字数不少于5千字。      
    4、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出版社出版的书法学术专著,该专著应有中国书协学术委员的推介评价,由中国书协学术委员提出明确意见。
    三、从事教育、编辑、组织工作等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和非全日制教育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工作20年以上,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2、在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出版社担任编辑工作20年以上,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并有突出成绩者。
    3、在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出版社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网站担任专职记者工作10年以上,有一次作品入展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专项届展”。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副秘书长以上的组织工作者任职5年以上;地级市书协主席在书协工作方面成绩突出(任职5年以上)。在中国书协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产业行业团体会员专职从事书法组织工作10年以上者。"  
    四、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产业行业团体会员书法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者,每年可推荐2-3名,附主要事迹材料,上报中国书协审批。   
    五、个人会员发展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每年第一季度审批上一年申报的新会员。各团体会员应于12月30日前将《入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组联部,逾期可列入下一年度审批程序
    六、依据中国文联函[2001]021号文件规定,会员发展工作由协会秘书长办公会按本细则严格审批,并向主席团通报。
    七、本细则经中国书协五届九次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
    八、本细则解释权属中国书法家协会。

    附:《中国书法家协会章程》第五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书法艺术领域取得一定成就,具有较高的思想文化素质,符合入会条件,赞成本会章程者,由本人提出申请,两名本会会员介绍,经申请人所在的团体会员推荐,报本会批准并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本会个人会员只隶属一个团体会员。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提出入会申请:1、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2、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3、从事书法教育、编辑出版、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1-15 13: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大家努力!

点评

好久不见夏老师了!  发表于 2014-11-15 14:1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7 19:58: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大家有了目标和方向了,要加入就要好好努力哦!
来自: 微社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大书网 ( 粤ICP备16035132号-1 )

GMT+8, 2024-12-22 22:07 , Processed in 0.058038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