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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右艺分子 于 2011-11-24 10:39 编辑
文獻中所見的《蘭亭序》
□祁小春
緒言
《蘭亭序》真蹟雖已不傳,但自初唐以來,其複製品以各種形式流傳後世。《蘭亭序》乃系於書聖王羲之名下的一件珍貴書迹,不但文章膾炙人口,書法更是精美絕倫,在中國書法史上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性。然而問題也恰恰在於《蘭亭序》它既是歷史文獻又是書法經典的這一“雙重身份”。作為歷史文獻如何去解讀?作為書法經典又如何去解讀?顯然,前者探討真偽問題,強調客觀性;後者討論優劣問題,注重經驗性,但兩者並非涇渭分明的對立關係,而是可能求同存異或者是相輔相成的互補關係。回顧發生在上世紀六十年代的那一場以郭沫若為主導的《蘭亭序》真偽大論辯【1】,最終無果而終,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讀解方式的不明確,或許也是其成因之一。對於流傳已有千年的《蘭亭序》,可供討論的空間相當寬廣,其所涉領域非常廣泛。比如它可以與歷史學、哲學、思想史、文學史、美學、文字學、碑帖學、印刷史、書法藝術及其技法等多歧領域彼此相互關連,反映在研究方法上,會形成各學科領域交叉重疊、相輔相成的連動關係。正因為如此,也使得蘭亭學的外延不斷被拓寬。尽管《蘭亭序》是一幅書法名跡,也是一篇文學名作,然而它畢竟還是一件文獻。研究文獻有其獨自的方法,其所要解決的問題十分具體,比如它要求明確知曉文獻的時代、作者、內容及流傳過程等基本情況。
以下,就按照文獻解讀法,對《蘭亭序》的時代、作者、內容及流傳過程等情況做一個梳理,部分地方略引錄舊文以作補充,凡其中涉及到的疑問均列出,以供探討。根據《蘭亭序》的文獻性質,我們將其分為以下三大類:
一、文本文獻(即歷史文獻中所收錄的文本);
二、實物文獻(即真跡以及相關複製品,但不涉及書法問題【2】);
三、記錄文獻(即歷史文獻中的相關記錄)。
一、《蘭亭序》的文本文獻
1、《蘭亭序》文本出現的時間、作者、名稱及其內容
東晉穆帝永和九年(353)癸丑三月三日,當時任會稽內史的王羲之與他的親朋好友孫綽(310-367)、謝安(320-385),等四十二名士,為修禊之事而於會稽山陰(今浙江紹興)舉行流觴曲水之會。集會要求每人即興賦詩,不成者罰酒。據說在歡宴之餘,王羲之乘興揮毫,為與會者所作的蘭亭詩集作序,是為後世赫赫有名的《蘭亭序》。現今可見的有關這方面的較早文獻記錄,可按時間順序大致梳理如下。
1《太平御覽》卷百九十四引東晉王隱(約活躍於317年左右的人物)《晉書》:
王羲之初度江,會稽有佳山水,名士多居之。與孫綽、許詢、謝尚(謝安之誤)、支遁等宴集於山陰之蘭亭。(《太平廣記》卷二百七王羲之條、宋桑世昌《蘭亭考》卷八引同)
2《太平廣記》卷二百七王羲之條引宋羊欣(370-442)《筆陣圖》:
三十三書《蘭亭序》,三十七書《黃庭經》。
3宋劉義慶(403-444)《世說新語》企羨篇三:
王右軍得人以《蘭亭集序》方《金谷詩序》,又以己敵石崇,甚有欣色。
4《北堂書鈔》舟部引南齊臧榮緒】(415-488)《晉書》:
王羲之為會稽太守,汎舟西河,作蘭亭宴集。
5梁劉孝標(462-521)《世說新語》企羨篇三註:
王羲之臨河敘曰:“永和九年,歲在癸丑,莫春之初,會于會稽山陰之蘭亭,修禊事也。群賢畢至,少長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嶺,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帶左右。引以為流觴曲水。列坐其次。是日也,天朗氣清,惠風和暢,娛目騁懷,信可樂也。雖無絲竹管絃之盛。一觴一
詠,亦足以暢敘幽情矣。故列序時人,錄其所述。右將軍司馬太原孫丞公等二十六人,賦詩如
左,前餘姚令會稽謝勝等十五人,不能賦詩。罰酒各三斗。”
6北魏酈道元(約466-527)《水經注》漸江水注:
蘭亭亦曰蘭上里,太守王羲之、謝安兄弟,數往造焉。
7唐武德五年至七年(622-624)歐陽詢等編《藝文類聚》“晉王羲之三日蘭亭詩序”:
永和九年,歲在癸丑,暮春之初,會於會稽山陰之蘭亭,
脩禊事也,群賢畢至,少長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嶺,茂林脩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帶左右,引以為流,流觴曲水,列坐其次,雖無絲竹管弦之盛,一觴一詠,亦足以暢敘幽情。是日也,天朗氣清,惠風和暢,仰觀宇宙之大,俯察品類之盛,所以遊目騁懷,足以極視聽之娛,信足樂也。
8唐貞觀二十二年(648)房玄齡、褚遂良(596-658或659)等奉敕修《晉書》卷八十王羲之傳:“嘗與同志宴集于會稽山陰之蘭亭,羲之自為之序以申其志,曰:‘永和九年,歲在癸醜,暮春之初,會於會稽山陰之蘭亭,修禊事也。群賢畢至,少長鹹集。此地有崇山峻嶺,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帶左右,引以為流觴曲水,列坐其次。雖無絲竹管弦之盛,一觴一詠,亦足以暢敘幽情。是日也,天朗氣清,惠風和暢,仰觀宇宙之大,俯察品類之盛,所以遊目騁懷,足以極視聽之娛,信可樂也。夫人之相與,俯仰一世,或取諸懷抱,悟言一室之內,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雖趣舍萬殊,靜躁不同,當其欣於所遇,暫得於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將至。及其所之既倦,情隨事遷,感慨系之矣。向之所欣,俯仰之間,已為陳跡,猶不能不以之興懷。況修短隨化,終期於盡。古人雲,死生亦大矣,豈不痛哉!每覽昔人興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嘗不臨文嗟悼,不能喻之於懷。固知一死生為虛誕,齊彭殤為妄作,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悲夫!故列敘時人,錄其所述,雖世殊事異,所以興懷,其致一也。後之覽者,亦將有感於斯文。’”
據以上記錄可確認如下事實:作為會稽內史,王羲之在東晉永和九年確曾在會稽山陰蘭亭舉行過蘭亭宴集,也曾為蘭亭詩集撰寫過序文。關於這篇序文的名稱據宋劉義慶《世說新語》企羨篇作“蘭亭集序”、梁劉註引作“臨河敘”。到了稍晚的唐代,歐陽詢稱“蘭亭詩序”、還有稱為“蘭亭記”、“蘭亭詩序”者。宋代蘭亭學研究盛行,名稱繁多,如歐陽修(1007-1072)稱作“修禊帖”、蔡襄(1012-1067)稱作“曲水序”、蘇軾(1037-1101)稱作“蘭亭文”、黃庭堅(1045-1105)稱作“禊飲序”,至南宋的高宗則又稱為“禊帖”,不一而足。稱作“蘭亭序”或簡稱“蘭亭”,乃是其最通俗的名稱。如果2《太平廣記》引宋羊欣《筆陣圖》那幾句話可靠,在南朝宋時已有“蘭亭序”之稱了,遺憾的是似乎還不能盡信【3】。
關於《蘭亭序》出現的時間、作者、名稱等已明瞭如上,應該沒有太大問題。但在文本這一環節上,則有不能忽視之處,即各文本字數與內容上有很大所出入。上引涉及文本者為5、7、8,亦即梁劉孝標《世說》註引“臨河敘”文、《藝文類聚》所引“蘭亭詩序”文以及《晉書》王羲之傳所錄“蘭亭序”全文,其中問題最大問題就是梁人所引“臨河敘”與唐人所錄“蘭亭序”之間的差異。
2、文本內容的差異
作為會稽內史的王羲之,確曾於永和九年在其治下的會稽山陰蘭亭之地,舉行過蘭亭宴集,也曾撰寫過蘭亭詩序文,已如上述。但問題在於,《臨河敘》與《晉書》所錄三百二十四字的《蘭亭序》文本在字數和內容上有很大不同。二者之間是甚麼關係?孰為王羲之撰?此問題曾起學者的爭論,並引發出一些新問題的討論。如《臨河敘》從何處引錄?因其篇幅明顯短於《蘭亭序》,故其為節錄文還是全文也是問題。若為後者,則《蘭亭序》多出《臨河敘》一百六十七字又當作何解釋?這些問題最終都成為了《蘭亭序》真偽聚訟的焦點所在。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即劉註所引《臨河敘》無論是全文還是節錄,其為王羲之撰當無疑義,而且從時間上看,劉註過錄的《臨河敘》最晚不過梁代,其所據應為傳於東晉宋、齊、梁間的古本,故可以說因有《臨河敘》的存在,可證《蘭亭序》即便有作偽之可能,也不可能全文盡偽,至少其中與《臨河敘》文重疊部分,應該是有來歷的。問題是比較《蘭亭序》與《臨河敘》,不僅前者多出後者一百六十七字、而且後者也多出前者四十字(詳後),這一現象如何解釋呢?從古代文獻的流傳情況來看,《蘭亭序》多出一百六十七字幾乎不見於唐以前文獻,直到唐初,才出現在唐修《晉書》王羲之傳中,此現象頗難理解,因此也招來了後人對《蘭亭序》來路不明的種種猜疑。
現在看看《蘭亭序》文本出現的時間。唐太宗(599-649)貞觀二十二年(648)房玄齡(579-648)、褚遂良等奉敕修《晉書》,在卷八十王羲之傳中收錄了三百二十四字《蘭亭序》全文,作為正史記載,以此最早。此外,還有唐人臨摹本及以後來陸續出現的各種帖本,其中有相當一部分至今傳世,與唐修《晉書》收錄文字相同。在《晉書》以前的文獻中,《藝文類聚》卷四歲時中“三月三日”條引錄“蘭亭詩序”文,雖篇幅遠少於《晉書》所錄,但在語詞頗與之相同,這點很值得注意。《藝文類聚》成於武德七年(624),在時間上早唐修《晉書》二十餘年,但其所錄“蘭亭詩序”卻是一篇在篇幅上與《臨河敘》大抵相同的短文,而文章詞句順序又與《晉書》所錄基本相同。為何如此?值得研究。《藝文類聚》乃由歐陽詢親董其事,也是收錄“蘭亭詩序”文本的當事人,那麼他與《蘭亭序》的關係如何呢?《藝文類聚》與唐修《晉書》兩者之間的差異意味著甚麼?問題緣此變得複雜。
以下據《藝文類聚》、《世說新語》劉注引《臨河敘》及唐修《晉書》王羲之傳所錄本三個文本,作成“三種蘭亭序文本對照表”附文後,以便比較參考。通過比較不難看出,《蘭亭序》與《藝文類聚》引文除了篇幅不同外,在時間上相差不遠,大抵在唐初前後,另外在語詞及順序上也大致相同,故可暫置不論。關鍵問題是,《蘭亭序》與《臨河敘》在字數與時間上,差異為何如此大?
3《蘭亭序》與《臨河敘》
關於《蘭亭序》與《臨河敘》的關係,有一位清末學者不能不提,他就是李文田(1834-1895)。李文田據《臨河敘》對《蘭亭序》的書法與文章提出了三點疑問。他在跋清汪中(1744-1794)舊藏定武蘭亭中列舉“三疑”:
《世說新語?企羨篇》劉孝標註引王右軍此文,稱曰《臨河敘》,今無其題目,則唐以後所見之《蘭亭》非梁以前《蘭亭》也,可疑一也。
《世說》云人以右軍《蘭亭》擬石季倫《金谷》,右軍甚有欣色。是序文本擬《金谷序》也,今考《金谷序》文甚短,與《世說》註所引《臨河序》篇幅相應.而定武本自“夫人之相與”以下多無數字。此必隋唐間人知晉人喜述老莊而妄增之,不知其與《金谷序》不相合也,可疑二也。
即謂《世說》註所引或經刪節,原不能比照右軍文集之詳,然“錄其所述”之下,《世說》註多四十二字.註家有刪節右軍文集之理,無增添右軍文集之理.此又其與右軍本集不相應之一確證也。可疑三也。
有此三疑,則梁以前之《蘭亭》與唐以後之《蘭亭》,文尚難信,何有於字?
李文田的“三疑”不無臆斷成份,但其觀點不論是否站得住腳,其所提出的問題明顯屬於文獻學應該探討的範圍,應該說是有價值的。“三疑”的文獻學的意義主要可以歸納如下:
首先是文獻名稱的問題。李以《臨河敘》與《蘭亭序》篇名不同,意在引申證明《蘭亭序》非梁時之舊,然以名稱標題之異為疑證,雖缺乏說服力,但卻引發出後人十分有意義的討論,可以參考【4】,在此不做展開。
其次是文獻的篇幅問題。李據《世說新語》所載,認為王右軍蘭亭詩序之作有意擬石崇(249-300)《金谷詩序》,進而論定《臨河敘》在篇幅上正當與《金谷詩序》相仿,應皆為短文,而《蘭亭序》篇幅很長,多出《臨河敘》一百六十七字,是為後人妄增云云。在討論《蘭亭序》問題上,有關古文獻篇幅互異及註引等問題,又衍生出新的問題來。比如王羲之作《蘭亭序》是否有意模倣石崇《金谷詩序》?《臨河敘》與《金谷詩序》原本的篇幅如何?由此甚至引出版本學問題的討論,比如余嘉錫認為劉註引《臨河敘》可能遭宋人刪節【5】,等等。但其中最大的問題恐怕還是篇幅,即《蘭亭序》“夫人之相與”以下多出《臨河敘》的一百六十七字的疑問,這也是有人懷疑為後人附加之根源所在。反之,《臨河敘》多出《蘭亭序》“右將軍司馬太原孫丞公等二十六人,賦詩如左,前餘姚令會稽謝勝等十五人,不能賦詩。罰酒各三斗”這四十字,也是一個新的疑問,它涉及到一篇文獻在起稿撰寫、草稿、修改稿、寫定稿以及流傳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詳後文討論草稿、騰正稿與清稿問題)。比如說僅就蘭亭而言,在那次集會之後,《蘭亭序》除了草稿外一定還會有寫定本,就象所有的歷史文獻傳存方式那樣以抄本形式存世,或自藏或流傳,最終據以編入文集等傳世。若對《臨河敘》與《蘭亭序》諸帖本做文獻學上的歸類,顯然前者屬文集,後者屬草稿,二者之間存在差異也非常正常。
總之,李氏“三疑”啟發了我們對古代文獻形式的更多思考,在文獻篇幅上出現的差異是文獻學應該解決的問題。但就目前來看, “三疑”問題還沒徹底解決,所以在討論《蘭亭序》文本問題上,還不具備任何“證據”意義。
二、《蘭亭序》的實物文獻
所謂實物文獻,就是文献的原件。原件可以是草稿、謄正稿、清稿。自古以來,人們都將《蘭亭序》真蹟等同於《蘭亭序》文本,其實還是應該區別看待的。因為我們畢竟不能排除“真蹟”並不存在的可能。換言之,我們還不能排除“真蹟”及其複製品都是依據《蘭亭序》文本而製造出來的可能。“真跡”已不存世,我們現在只能根據文獻記載做相應考察。
1、《蘭亭序》“真蹟”的由來
從唐宋間相關的記錄文獻看,在記述《蘭亭序》真蹟的流傳過程中,雖情節容有所異,然較為一致之處就是其故事的結局:《蘭亭序》真跡經過種種周折,最終歸唐太宗,後來陪葬昭陵。真蹟入昭陵說,在各種文獻記載中出入不大,這一點可能反映出盛唐以來人們一般認識,不象在出世和流傳過程中的傳說那樣撲朔離迷。關於真跡殉葬昭陵說,見於唐宋人記述者主要有唐何延之《蘭亭記》、劉餗《隋唐嘉話》、李綽《尚書故實》、武平一《徐氏法書記》、韋述《敘書錄》和北宋錢易《南部新書》,都說真跡入葬昭陵。此事是否屬實?或即便屬實,被陪葬的《蘭亭序》是真跡還是搨模本?因缺乏史料根據,無從檢證。現在只能輯出宋代正史及其相關史料,在可知的範圍內對其脈絡略作梳理,以見《蘭亭序》真跡入葬昭陵後又復出人間的傳聞始末。
據宋歐陽修《新五代史》卷四十溫韜傳,五代的後梁開平二年(908)時,溫韜曾經盜掘昭陵,然所盜物品中并未言及《蘭亭序》。其記載文曰:
溫韜,京兆華原人也。少為盜……韜在鎮七年,唐諸陵在其境內者,悉發掘之,取其所藏金寶,而昭陵最固,韜從埏道下,見宮室制度閎麗,不異人間,中為正寢,東西廂列石床,床上石函中為鐵匣,悉藏前世圖書,鍾、王筆蹟,紙墨如新,韜悉取之,遂傳人間,惟乾陵風雨不可發。
上雖未明言《蘭亭序》亦在劫中,然觀其中描述,即足可想像《蘭亭序》恐亦在此劫中矣。歐陽修還在《集古錄跋尾》述及此事,也未直接提到《蘭亭序》,其跋乃針對“蘭亭脩褉敘”而發,則實有隱示在劫之意【6】。按,歐陽修未言溫韜盜昭陵事的史料來源,故後人但從其說而鮮有考證由來者。盜發昭陵之事,大約當時之人皆有風聞,但像對墓中詳情知曉如此,比如葬品及鍾、王墨蹟等一段描述,恐非親歷其事者不能若此。筆者以為,此事之諸說源頭, 或即出自五代隱士鄭玄素也未可知。
據薛居正(912-981)《舊五代史》卷九十六鄭玄素傳記載【7】,知鄭玄素乃溫韜之甥,曾跟隨溫韜發盜昭陵,從韜處得鍾、王墨蹟事:
鄭玄素,京兆人。避地鶴鳴峰下,萃古書千卷,採薇蕨而弦誦自若。善談名理,或問:“水旺冬而冬涸,泛盛乃在夏,何也?”玄素曰:“論五行者,以氣不以形。木旺春,以其氣溫;火旺夏,以其氣熱;金旺秋,以其氣清;水旺冬,以其氣冷。若以形言,則萬物皆萌於春,盛於夏,衰於秋,藏於冬,不獨水然也。”人以為明理。後益入廬山青牛谷,高臥四十年。初,玄素好收書,而所收鍾、王法帖,墨蹟如新,人莫知所從得。有與厚者問之,乃知玄素為溫韜甥,韜嘗發昭陵,盡得之,韜死,書歸玄素焉。今有書堂基存。
可見散布這一傳聞的關鍵人物顯然是鄭玄素。又宋馬令《南唐書》亦載此人傳記,內容與新舊五代史頗有詳略出入,可以互補。同書卷十五鄭傳玄素載云:
鄭元素,京兆華人也。少習詩禮,避亂南遊,隱居於廬山青牛谷,高臥四十餘年,採薇食蕨,弦歌自若,構椽剪茅於舍後。匯集古書始至千餘卷。元素,溫韜之甥也,自言韜發昭陵,從埏道下見宮室,制度閎麗,不異人間。中為正寢,東西廂列石床,床上石函中有鐵匣,悉藏前世圖書,鍾、王墨蹟,紙墨如新,韜悉取之。韜死,元素得之為多【8】。
上面的文獻記載雖涉及鄭玄素曾跟隨溫韜發昭陵,並見到鍾王墨蹟之事,但依然未直接言及《蘭亭序》。然而北宋的鄭文寶(952-1012)在他所著兩書中皆記載此事。其一《江南餘載》【9】直接提到《蘭亭序》。據《江南餘載》卷下載:
進士舒雅,嘗從鄭元素學。元素為雅言:溫韜亂時,元素隨之。多發關中陵墓。嘗入昭陵,見太宗散髮,以玉架衛之。兩廂皆置石榻,有金匣五,藏鍾、王墨蹟,《蘭亭》亦在其中。嗣是散落人間,不知歸於何所。
另一部鄭著《南唐近事》,宋曾宏父《石刻鋪敘》卷下引錄此書的一段記述云:
處士鄭元素,為溫韜之外甥,隱廬山青牛谷四十餘年。自言從韜發昭陵,入隧道至元宮,見宮室制度閎麗幽深,殆類人世間。正寢東西廂,皆列石榻,上列石函,中有鐵漆匣,悉藏前代圖書及鍾、王墨蹟,秘護謹嚴,紙墨如昨,盡為所掠。韜死不知流散之所。
按鄭玄素,《南唐書》、《江南餘載》、《石刻鋪敘》所引皆作鄭元素,當為同一人,因其名觸及宋始祖玄朗諱,故宋刊為改之。關於鄭玄素的詳細情況,因文獻記載不多, 所知僅此。據《江南餘載》的說法,乃鄭玄素自述曾見《蘭亭序》,然此事究竟為事實還是這位鄭道士的虛假自炫?皆不得而知。現將以上記載要點歸納如下:
《新五代史》溫韜:未言出處,未言《蘭亭》在,溫韜盜出墨蹟,遂傳人間。
《舊五代史》鄭傳:鄭玄素自言,未言《蘭亭》在,溫韜盜走墨蹟,後歸鄭玄素。
《南唐書》鄭傳:鄭玄素自言,未言《蘭亭》在,溫韜盜得墨蹟,後歸鄭玄素。
《江南餘載》:鄭玄素自言,言有《蘭亭》在,溫韜只盜走金玉,棄墨蹟而去。
《南唐近事》:鄭玄素自言,未言《蘭亭》在,溫韜盜走墨蹟,後墨蹟不知去向。
可見溫韜盜陵一事,除了歐陽修《新五代史》未言其記錄來源外,其他文獻均記出自鄭玄素之口。又觀《新五代史》所述“從埏道下,見宮室制度閎麗,不異人間”以下所描述的文辭語句,與其他文獻所引鄭玄素自述語言幾乎相同,是知歐陽修所用史料,亦當出於鄭說,看來這個傳聞源頭出於鄭氏,則可定讞【10】。
至於《蘭亭序》是否真在墓室中,以及後來的下落歸屬等,則諸說法殊不一致。《舊五代史》與《南唐書》記鄭從溫處得鍾王墨蹟;《江南餘載》與《南唐近事》卻言盜墓時未取,故鍾王墨蹟散落人間。總之,不知鄭言是否屬實,亦無從詳考。宋初之時,此類傳聞似乎頗為流行,如南宋沈揆曾云:“溫韜發唐諸陵,《蘭亭》復出人間。”(《蘭亭續考》卷一)但到了元代,鄭杓《衍極》卷三劉有定註所記,則已與上舉文獻有所不同了:
或云蘭亭真跡,玉匣藏昭陵,又刻一石本。溫韜發掘,取金玉棄其紙。宋初耕民入陵,紙已腐,惟石尚存,遂持歸為搗帛石。長安一士人見之,購以百金。所謂古庸本也。後入公使庫。馮京知長安,失火,石遂焚,乃令善工以墨本入石。薛尚作鎮,其子紹彭又刻一本易之,所謂今庸本也。
事至於此,傳說附會色彩逐漸濃厚,已難於徵信,但不論傳聞還是記載,事實上從此而後,其事便皆茫然不可考也。以後的文獻中就再也沒有出現過有關“真蹟”現世的記錄,也就是說,所謂《蘭亭序》“真蹟”的追蹤,也只能到此結束。
2、《蘭亭序》的文本與帖本
現今傳世的三百二十四字《蘭亭序》帖本,雖化身成百上千,要皆來源於一個統一的祖本。《晉書》所錄文與帖本一致,加上後者又有改動塗乙的手稿特徵,故一般認為,傳世諸帖本及《晉書》所錄文本的祖本,當源於唐貞觀內府所藏的那件真跡本。作為一個旁證,也確可支持此說成立。比如唐懷仁於咸亨三年(673)集王書聖教序碑中就多見《蘭亭序》字跡, 可見在唐初應已出現了《蘭亭序》帖本。但現在問題是:這個帖本系統是否真源自王羲之手稿?若是的話,那麼它是一件甚麼形態的手稿呢?草稿?初稿?抑或謄正稿?對此問題,需要從文獻學角度作考察。一般來說古人的手稿大約可以分如下三類∶
A、草稿(反映作者最初的想法而任意寫劃塗乙以成者)。
B、謄正稿(草稿謄正)。總體說從草稿謄鈔的部分已比最初草稿要整齊清楚多了,但部分字句可能還有塗乙勾抹。其實這類情況最多也最複雜,一般從初稿(草稿)到清稿之間會出現多次修改謄鈔的二稿、三稿甚至更多。
C、清稿,就是定稿,可以公開問世的文稿。在古籍寫本中,判斷是稿本還是鈔本較難,尤難斷定的是已清定的稿本。如果是其字跡風格大致可知的書家名人,尚可據以斷定是否為本人手跡,否則就比較麻煩。
《蘭亭序》諸帖本皆源於統一的祖本,故據此可以作如下判斷:
a、它不應該是一件草稿。因為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人是做不到把草稿寫得如此整齊。
b、它也不應是一件清定稿。因為其中還有多處改動塗乙的痕跡。
C、它應當屬於一件謄正稿。若然則其中改動的幾處,如添字的“崇山”、“痛”、“夫”,改字的“因”、“向之”、“文”,塗抹的“□可”等,在謄鈔本都可以視為正常現象,畢竟一邊謄鈔一邊改定都是可能的。
d、關於“癸丑”二字。觀諸帖本首行“癸丑”二字,明顯是先空出而後補書,可能是臨文遺忘造成的。按,古人在寫謄正稿時確實有這樣的習慣,即將未詳的或一時記不起來的內容先空出不書,或以“某”“若干”
暫代之,俟日後補入。然而問題是,撰寫人不知某事或不能預知某事何時發生,與記不住某事是有本質區別的。王羲之書《蘭亭序》有何必要先空“癸丑”待日後補書呢?這或許可以解釋為:王羲之當時臨文微醺,真的在草稿時忘記了當年干支,從而留下了此處空白,但他後來在謄正時還沒想起來?仍需要繼續空出來待再後來填補?這個問題也許一時找不出結論,但如果以上討論的結果能夠成立,即《蘭亭序》帖本是一件謄正稿的話,那麼至少可據之質疑那個古老的傳說:唐何延之《蘭亭記》記王羲之當時寫蘭亭的狀況是∶“揮毫製序,興樂而書……其時遒有神助。及醒後,他日更書數十百本,無如祓禊所書之者。”(《法書要錄》卷三)此說流傳久遠,人們相信《蘭亭序》帖本就是右軍祓禊臨場所書的那件稿本,即不是謄正稿,也不是清定稿,而是一次揮灑而就的草稿。我們知道,在正常情況下,人們一般是很難做到把草稿寫得如此整齊的,更何況後填的“癸丑”二字已說明它並不是初次完成的。
何延之《蘭亭記》中的許多描述未必可信,此僅其一例,下面我們還將對《蘭亭記》中的記述作進一步檢證。
三、《蘭亭序》的記錄文獻
《晉書》所錄《蘭亭序》文本應有其來源,但是源自真跡還是前代文集鈔本?這是問題的關鍵。對此前文第一部分已就文本情況做了考察。又因《晉書》所錄三百二十四字《蘭亭序》文本,與複製品諸帖本完全相同,所以一般認為,王羲之所書真跡應該與《蘭亭序》文本劃等號。這裡涉及到“真蹟”的問世時間、流傳經過以及“真跡”的實物文獻的形式等問題,這個問題也已在前文做了考察。現在剩下的最後問題是,需要檢證文獻中相關記錄的可靠性。
記述有關《蘭亭序》真跡由來的記錄文獻主要有以下六種,即唐何延之《蘭亭記》【11】、劉餗《隋唐嘉話》【12】、牛肅《紀聞》【13】、《唐野史》【14】、錢易《南部新書》【15】、吳說跋唐閻立本繪《蕭翼賺蘭亭圖》【16】,其中最有代表性為前二者,至於其他文獻,不是內容離奇、移植摻雜其他故事附會而成,就是晚出宋代且內容多與前二者相同者。至於唐人繪畫,是否為閻立本之作尚有疑問,故不列入討論範圍。因此,以下將考察範圍定在《蘭亭記》、《隋唐嘉話》。現將《蘭亭記》、《隋唐嘉話》中有關《蘭亭序》流傳過程以及主要登場人物、時間、地點和真跡複製情況,略示如下:
(1)何延之《蘭亭記》:
◎人物:智永→辯才→蕭翼→唐太宗。
◎人物關係:王羲之七世孫智永;梁武帝司空袁昂(461-540)玄孫、智永弟子辯才; 梁元帝曾孫、唐監察御史蕭翼。
◎時間:貞觀中得《蘭亭序》→貞觀二十三年(649)入昭陵。
◎地點:越州永欣寺。
◎複製品:榻書人趙模、韓道政、馮承素、諸葛貞製作榻本。
(2)劉餗《隋唐嘉話》:
◎人物:智永→陳宣帝→有人→晉王(隋煬帝)→智果→辯才→蕭翼(一作歐陽詢。說見下文)→秦王(唐太宗)。
◎人物關係:以智果為辯才師徒,而未明示智永與智果、辯才關係。
◎時間:梁末→陳天嘉→陳太建中→隋→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太宗貞觀十年(636)→太宗崩年(貞觀二十三年)→昭陵。
◎地點:梁內府→智永→陳內府→晉王府→越州辯才→唐太宗內府→昭陵。
◎複製品:智果借搨,唐太宗為秦王時見過搨本。
對於《蘭亭記》、《隋唐嘉話》,先行研究已有不少,茲不贅舉,而僅就前所未及的問題甚至疑問,列舉出來以供參考。
1、為何不見唐以前有人談論《蘭亭序》帖本?
《隋唐嘉話》所載真蹟流傳的時間順序為:梁時曾在內府,後散出在外,經歷了陳、隋兩朝,於武德四年入秦府。直到昭陵陪葬為止,一直爲太宗所有。據此說法,真蹟本曾經藏於梁府,後又經歷了陳、隋之世,直到唐初歸太宗以前,一直流傳於世。關於曾藏梁府說法,南宋姜夔(約1155-1221)早已表示懷疑:“考梁武收右軍帖二百七十餘軸,當時惟言《黃庭》、《樂毅》、《告誓》,何為不及《蘭亭》?”(《蘭亭考》卷三)另外,《法書要錄》卷二收“梁武帝與陶隱居論書啟”諸啟,二人備論梁府所藏古人書跡,話題多圍繞王書帖展開,卻未提及《蘭亭序》一字。非但如此,在唐代以前文獻中,似乎看不到有人談論《蘭亭序》帖本存在的任何記錄……這是為甚麼?【17】
2、為何也不見唐初有人談論《蘭亭序》?
倘唐初有太宗獲《蘭亭序》真跡事,則應有見證其事之人。對王羲之書法尊崇倍至的唐太宗、直承王羲之書法真傳的虞世南(558-638)與歐陽詢,魏徵(580-643)推薦給唐太宗專門鑑定王書的權威褚遂良等人物,都應該是見證其事或接觸過真蹟的當事者,但他們好像未留下一言一辭。唐修《晉書》已錄《蘭亭序》全文,說明唐太宗、褚遂良等人是見過其文本的,如果文本源於真跡,他們自然也能看到真跡。然唐太宗在御撰王羲之“傳贊”中,對王書極盡激賞美譽之能事,唯於其為之寤寐以求的《蘭亭序》竟未及一字;虞世南、歐陽詢分別編輯了《北堂書鈔》、《藝文類聚》兩大部類書,其中未錄三百二十四字《蘭亭序》全文;褚遂良爲鑑定王書權威,能專為王羲之楷書撰寫了一篇《搨本〈樂毅論〉記》,備述原委,極贊王書“筆勢精妙,備盡楷則”,但卻也未見有贊評《蘭亭序》一詞……這是為甚麼?
3、為何不見正史記載“真跡”?
王羲之《蘭亭序》真跡若真的在唐初突然現世,為何不見當時官方記錄或史傳記載?此應算一件不小的事,何況唐太宗本人又是王羲之書法的崇拜者,對此事不應不置一辭。此事若真的發生,即使不至朝野轟動,但也應絕不至銷聲匿跡。宋趙彥衛嘗疑此事之不經:“唐太宗一朝文字最詳備……不應史冊不載”【18】, 他覺得此事很反常。趙的懷疑有一定道理,因為秘而不宣的做法實在不象大唐王朝的皇帝對待王羲之書法所應有的態度。作為一個鮮明對比,我們可以看看武則天(624-705)的態度。當時王導(276-339)後裔王方慶(?――702)向武則天進獻王氏一門書蹟《萬歲通天進帖》時,武則天的態度是立刻“御武成殿示群臣,仍令中書舍人崔融為《寶章集》,以并其事,復賜方慶,當時甚以為榮。”(《舊唐書》卷八十九王方慶傳)如果《蘭亭序》真跡現身人世間,其身價待遇一定不會低於《萬歲通天進帖》的。如果說現今所見史料有限,但在五代、北宋編修舊、新《唐書》時,史家所能見到的前代圖書文獻檔案應該相當豐富。但遍檢舊、新《唐書》,卻未見有任何記載。特別是《新唐書》編撰者歐陽修,他酷愛《蘭亭序》,不但曾收藏過多種《蘭亭》善本,而且在《新五代史》中繪聲繪色地記述了溫韜盜發昭陵一事。此外,他還在《集古錄跋尾》卷四“晉蘭亭脩禊”條中曾慨嘆“獨蘭亭真本亡矣!”【19】這些都說明他對《蘭亭序》真蹟行蹤去向的強烈關心。不難想像,如果歐陽修當時見到唐代文獻有關真蹟來源的可靠記載,應不會使其《新唐書》付諸闕如的。像《新唐書》這類正史不見有一絲的相關記錄……這是為甚麼?
4、為何相關記錄晚出?
記述真蹟由來的《蘭亭記》與《隋唐嘉話》,性質尚屬傳奇小說,在文獻學上與正史等紀實文獻是有嚴格區別的。即便如此,這些記錄也是遲至盛唐以後才出現,初唐(618─712)至盛唐(712─766)相差近一個世紀,此前未見相關記錄。在初唐到盛唐約百年間,《蘭亭序》的文本和帖本在世上盛行了將近一個世紀後,才出現了說明真蹟由來的《蘭亭記》,而且其所記述並非當時事,而是從一位老人那裏聽來的舊事,加上描述的內容也沒有文獻依憑。總之《蘭亭記》的真蹟現世記述給人的印象是,與其說是記錄某事實,不如說更象是在解釋某一傳說……這是為甚麼?
5、《蘭亭記》中所記人物的真實性
《蘭亭記》記載《蘭亭序》真蹟本的流傳順序是:從王羲之至智永這段時間內,《蘭亭序》屬於家傳秘藏期,外人不知,待智永傳至辯才時,世人始知《蘭亭序》真蹟本尚存人間,消息傳到唐太宗那裏,遂引發賺蘭亭事。在賺取真跡的全過程中,起最關鍵作用的重要人物,就是奉太宗之命前往賺取的御史蕭翼,但記載蕭翼只有《蘭亭記》一家之言。
關於蕭翼,《蘭亭記》稱其為梁元帝蕭繹(508-554)之曾孫。梁元帝就是親手製造王書“三劫”之一的人物【20】,而唐太宗派其曾孫蕭翼再去賺回王書,聽起來確實感到有點意味深長。蕭翼在歷史上除賺《蘭亭序》一事以外,是否還有其他事跡及相關記錄?答案是否定的【21】,至於他是否為梁元帝曾孫?則更是不得而知了。在賺取蘭亭的傳說故事中,與他共演賺蘭亭這出戲的另一個主角辯才,其真實性又如何?
關於辯才,也不見史傳記載,又檢唐釋家傳記等資料,亦未發現俗姓袁氏的辯才【22】。何延之《蘭亭記》稱辯才乃梁司空袁昂(461-540)玄孫。袁昂《梁書》有傳,他在書法史上名聲很大,曾奉梁武帝敕命作《古今書評》,世傳梁武帝《古今書人優劣評》即後人從此文附益而成。若《蘭亭記》所記為事實,則辯才家世當與書法淵源極深,與其師智永的書法關係更為特殊。但據張懷瓘(約活躍於713-741時人物)《書斷》記師從智永習書法者只有僧果、僧述、僧特,沒有提及辯才;再據《金庭王氏族譜》所收隋沙門尚皋《瀑布山展墓記》可知,智永還有一弟子名尚皋,也不是辯才【23】。師從智永習書者除了方外之士,還有世俗之人,這就是唐代書法大家虞世南。
關於虞世南,據《舊唐書》虞世南傳稱:“同郡沙門智永善王羲之書,世南師焉,妙得其體。”據此可知:首先若虞世南與辯才同師智永,則彼此間不僅應該相識,而且還屬於非同尋常的同門師兄弟關係。貞觀朝(627-649)共有二十二年,虞卒於貞觀十二年,約在貞觀中期,享年八十。據《蘭亭記》記蕭翼賺蘭亭時間在“貞觀中”,即應在貞觀十二年前後。《蘭亭記》又記其時辯才“時年八十餘”,則辯才應與虞大致同齡或略高於虞,為師兄輩。然而歷史上卻沒有留下一點這一方面的記載。其次,關於虞世南投智永門下習書事,正史等史料及書論文獻多有記載,應為事實無疑。虞是為了學到王羲之書法正脈才投於王氏後裔智永門下的,智永若藏有祖傳《蘭亭序》真蹟,又有何必要對虞世南、僧述、僧特等書法學生隱秘不宣,只密傳於辯才?再次,虞曾經為智永入門書法學生這一段經歷,唐太宗當然應該知道。倘若唐太宗真有賺蘭亭的行動計劃,則策劃行動一定要依靠虞,並且以他為中心而展開,而不應該找初次與唐太宗見面的蕭翼。因此,我們認為,無論虞世南是否知道智永藏有《蘭亭序》,倘若唐太宗真想從辯才處智取之,首先應該動用虞世南與智永的特殊關係才有勝算,或者太宗至少也要向虞咨詢智永收藏王書及其弟子辯才等詳細情況,才近於常理。唐太宗與虞世南的君臣關係十分融洽,此事於史傳昭然可見,僅從虞世南名可不避太宗李世民諱“世”一事,即足見一斑。儘管如此,在唐代文獻中卻找不到他們君臣間曾有過討論《蘭亭序》相關的文字記錄。最後,虞世南卒於貞觀十二年,活到《蘭亭記》所稱賺蘭亭的“貞觀中”。有學者考證蕭翼賺蘭亭的時間“在貞觀十一年以前”【24】,若然,則虞世南當卒於賺蘭亭以後。然而作為辯才同門的師兄弟,虞世南即使或因老病不能親往勸說辯才,也當致函辯才,為唐太宗索要《蘭亭序》。或即便不作此舉,至少也會為太宗的賺取計劃出謀劃策。總之,決不會如《蘭亭記》所記,在賺取過程中一切均與虞氏無關。退一步說,即便《蘭亭記》所稱“貞觀中”指的是在貞觀十二年虞去世之後,但虞世南生前根本不知智永藏《蘭亭序》,也不認識有辯才師兄弟,此事畢竟有乖事理。
綜上所述,可見由於虞世南的存在,使得傳說故事中的智永、辯才、虞世南三人的關係頗為耐人尋味。其實,在此現象的背後,或許隱藏這種可能性:就如同懷疑蕭翼是否真有其人一樣,也許辯才也不過是一個虛構人物,他和蕭翼二人的生平事跡,只是存在於傳奇小說的故事之中。唯其如此才容易解釋智永諸弟子中何以無辯才之名,以及既然為同門師兄弟,虞世南和辯才為何彼此不識、毫無關係等等疑問。更重要的是,史傳不見其人任何事跡就足以說明二人身世了。大概《隋唐嘉話》作者(不一定就是劉餗本人,劉主要還是資料搜集者)也正是看到這一點,為了彌合傳說故事的漏洞,於是使出化兩代人為三代人的手法,在智永和辯才之間,又加進來一個過渡人物,即史上實有其人的智永弟子智果,以代智永作辯才之師。總之,在這些人物、事實關係中出現的種種隨意性的背後,讓人們越發感覺其傳奇故事的色彩之濃厚。
6、如何看待《蘭亭序》記錄文獻的“史料”價值?
《蘭亭記》與《隋唐嘉話》畢竟不是史傳文獻,屬稗史傳奇。從紀實性看,不能說二者具備多大的可靠性,欲據以徵史論事,須檢測是否具備紀實性。通過前文列舉,已經發現了不少問題,特別是蕭翼和辯才二人,如果其人確為虛構,則《蘭亭記》中其他記載的可靠性也將受到懷疑,文獻價值亦可想而知。
通過以上分析考察,我們得出以下感受:
首先,因為《晉書》王羲之傳收錄《蘭亭序》全文,則此文本應出於初唐,然不知其所據是否來自真跡本。若是,則當時沒有記錄此事的可信文獻記載以及當事人的談論記錄以為依據,更檢證《舊唐書》和《新唐書》等正史文獻,亦不見有與唐太宗獲《蘭亭序》有關的任何記載。這說明在舊、新二《唐書》編者當時所能見到的前朝文獻檔案中,獲取《蘭亭序》真跡的史料也許不存在。資料的闕如和事實的有無是否相關呢?這些疑問若得不到合理解釋,我們就很難相信歷史上真有過賺《蘭亭序》真蹟一事。
其次,《蘭亭記》和《隋唐嘉話》等文獻的出現頗晚,在時間上屬於非即時性的追憶性記錄。在描述唐太宗獲取《蘭亭序》真跡的整個過程中,荒誕離奇,抵牾矛盾,既悖於常理,亦難印證史實,賺取《蘭亭序》全過程的記敘幾乎無一可據史料直接或間接證明之。《蘭亭記》和《隋唐嘉話》在時間、人物等環節上所存在的問題最為突出,尤其是主人公蕭翼,若他確系後人創作出來的虛構人物,則《蘭亭記》的全部記述悉為虛構的可能性就無法排除。認可《蘭亭記》、《隋唐嘉話》為信史亦無不可,重要的是需要證實其可信。通過以上討論分析,我們有理由不相信其為信史。不可信不是說其中一定沒有可信成份,問題是無法證實。
結語
以上,我們用文獻學的解讀方式,通過文本文獻、實物文獻和記錄文獻三個方面,對歷史文獻中所見的《蘭亭序》做了大致梳理。在考察過程中,我們發現了一些問題,提出來並做了相應的分析探討。那麼至此,或許應該就《蘭亭序》的文獻性質給出一個結論了,然筆者以為,這些問題還很複雜,尚未到下結論的時候,還應進一步深入考察。
學術就是問題,研究就是解決問題,如果沒有問題學術研究也就不存在。本文的意義在於提出了問題,儘管很多問題尚無法解決,這些也只能留給大家一同思考探討了。
注釋
【1】
1965年郭沫若發表了《由王謝墓誌的出土論到蘭亭序的真偽》,從文章、書法兩方面質疑《蘭亭序》真偽。當時有高二適發表《〈蘭亭敘〉真偽駮議》針鋒相對,二文遂引起一場關於《蘭亭敘》真偽問題的大論辯。文物出版社輯出其中有代表性的文章近二十篇成論文集《蘭亭論辨》。關於這方面的詳細介紹,可以參閱紀紅《“蘭亭論辨”是怎樣的“筆墨官司”》(《書屋》2001年第1期),穆欣《關於〈蘭亭序〉真偽的筆戰》(《文匯讀書周報》1994年12月3日),鄭重的《回眸“蘭亭論辯”》(《文匯報》1998年11月26日)等。專門研究文章有毛萬寶的《蘭亭論辯研究》系列文章(分別載於1991年10月9日;11月13日;1992年1月29日;4月1日;7月8日;10月21日以及12月23日的《書法導報》)。
【2】
這是因為,兩次《蘭亭序》的真偽質疑、討論甚至引起爭鳴的契機,皆源自於書法問題,並且都是以此作為切入點而展開的,第一次為清末李文田(1834-1895)因跋定武蘭亭拓本而提出質疑。第二次為六十年代郭沫若借出土的東晉王、謝墓誌書迹以證偽辯難(見【1】),其結果已如上述。筆者認為,討論書法固然有助於研究,但它解決不了根本問題。比如,即便考證出東晉人的字體和筆意特徵來,是否就能據以斷定《蘭亭序》的真與偽呢?何況所謂書法、書風、書體等,本屬一種相對的抽象概念而已,其中有許多並不確定的因素存在,因而其所得出的結論不可能是具體而確實的答案。所以運用文獻學方法檢證《蘭亭序》,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
【3】關於《蘭亭序》篇名,據太平廣記》卷二百七《羊欣筆陣圖》云:“三十三書《蘭亭序》,三十七書《黃庭經》。書迄,空中有語:‘卿書感我,而況人乎?吾是天臺丈人。’自言真勝鍾繇。羲之書多不一體。”云云,此文實為後人偽託。按,王羲之三十三歲尚未任會稽太守,故與事實難合。清錢大昕據此定王羲之生卒年,亦失考。關於此事,余嘉錫《世說新語箋疏》企羨篇三注中有詳考,他的結論也是:“蓋所謂羊欣《筆陣圖》者,本不可信。”
【4】當代的相關議論,詳高二適文《〈蘭亭序〉的真偽駁議》(載《光明日報》1965年7月23日,後收《蘭亭論辯》下篇)。郭沫若文《〈駁議〉的商榷》。(載《文物》1965年第9期, 後收《蘭亭論辯》上篇)。商承祚文《論東晉的書法風格并及〈蘭亭序〉》(載《中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66年第一期。後收《蘭亭論辯》下篇)。周紹良文《從老莊思想論〈蘭亭序〉之真偽》(載《中國社會科學》,1980年第4期。後收入《紹良叢稿》,齊魯書社,1984年)
【5】見余嘉錫《世說新語箋證》品藻篇五十七條註。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
【6】歐陽修《集古錄跋尾》云:“蘭亭脩褉敘,世所傳本尤多而皆不同,蓋唐數家所臨也。其轉相傳模,失真彌遠,然時時猶有可喜處,豈其筆法或得其一二耶,想其真蹟宜如何也哉。唐末之亂,昭陵為溫韜所發,其所藏書畫皆剔取其裝軸金玉而棄之。於是魏晉以來諸先賢墨蹟遂復流落於人間。”(宋桑世昌:《蘭亭考》卷六。上海商務印書館“叢書集成初編”本,1936年。)
【7】見《舊五代史》中華書局標點本校勘記據《永樂大典》卷18881所錄存。
【8】宋馬令《南唐書》三十卷(《四部叢刊續編》影印明刊本)。需要說明的是,從所引文獻可以顯見歐書之不足。按,《舊五代史》成書於五代結束不久, 薛居正乃親歷其時之人,故其所修《舊五代史》採集的資料之來源,當較為可靠。相比之下,歐陽修的《新五代史》因刪去許多重要史料而遭後代學者詬病。即以採擇此項資料言之,與宋馬令《南唐書》相比,二者資料來源相同, 取捨標準大異其趣,刪簡之甚,以至若薛、馬之書不存,後世之人幾乎莫知此事源出鄭道士之口。
【9】清鮑氏《知不足齋叢書》本。據《宋史》卷一百五十七藝文志三, 鄭文寶名下無此書,此書被列入不知作者書目。南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亦稱不知何人,但據《四庫全書提要》考證, 認為此書實即據鄭文寶《江表志》稿本刪落是正以成。
【10】朱關田《關于蘭亭序》(《中國書法史?隋唐五代卷》第二章第四節。江蘇教育出版社,1999年)一文在論及《蘭亭序》下落時,雖已能引《江南餘載》以証歐陽修《新五代史》本此,惜其未與《舊五代史》、《南唐書》以及《南唐近事》諸文獻相關記載比較,故未能確定此說之本源出鄭玄素,以及鄭之身世。
【11】《蘭亭記》作者何延之,盛唐時人,具體情況不詳。《蘭亭記》大約亦撰寫於開元年間(713-741)。今唐張彥遠《法書要錄》卷三、宋朱長文《墨池編》卷十四、陳思《書苑菁華》卷十三、明王世貞《古今法書苑》卷三十六收此。此外、《太平廣記》卷二百零八“賺蘭亭序”條、宋桑世昌《蘭亭考》卷三“紀原”亦收之,文或有節略。
【12】《隋唐嘉話》作者劉餗,字鼎卿,主要活動於盛唐時期,為著名史學家劉知幾次子。官右補闕、集賢殿學士。《新唐書》卷一百四十五劉知幾傳:“父子三人更蒞史官,著《史例》,頗有法。”《隋唐嘉話》屬於唐代筆記小說類,記載南北朝至唐開元年間人物事蹟,以太宗和武后兩朝為多。两《唐書》以及《資治通鑑》中的某些史料即有取材於此書者。故論者一般認為此著出於史家之手, 所述史實可信度較高。據《新唐書》藝文志記載,劉餗有《國朝傳記》(簡稱《傳記》)三卷,一作《國史異纂》,此書向無傳本。但據《酉陽雜俎》等所引《傳記》佚文多見於《隋唐嘉話》,則大致可以認為《隋唐嘉話》即《傳記》之異稱。今通行本為1979年中華書局據《顧氏文房小說》等版本之校點本。
【13】《紀聞》文引自《太平廣記》卷二百八。《紀聞》作者牛肅,約生於唐武則天時,卒於代宗朝。關於牛肅事蹟,可詳參卞孝萱《〈紀聞〉作者牛肅考》(《江海學刊》l962年7期) 。此書所載皆開元、乾元間徵應及怪異事。《新唐書?藝文志》著錄牛肅《紀聞》10卷,《宋史?藝文志》併著錄有崔造注本,已佚。《太平廣記》采錄《紀聞》101條,又有《記聞》 20條,“記”或為“紀”之誤,合之則得121條。
【14】據宋趙彥衛《雲麓漫鈔》卷六所引(中華書局“唐宋筆記史料叢刊”本)。此外宋曾宏父《石刻鋪敘》卷下(清乾隆間鮑氏《知不足齋叢書》本)雜引唐人諸說中,亦有此文,頗支離混亂。
【15】此據宋桑世昌《蘭亭考》卷三所引錄,與中華書局本(中華書局“唐宋史料筆記”本。其所據底本為《學津討原》和《粵雅堂叢書》,未參校宋人著述中引文)略有出入。《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南部新書》)舊本卷首題錢後人,蓋以姓譜載錢氏出錢鏗也。易字希白,吳越王倧之子,真宗朝官至翰林學士。是書乃其大中祥符間知開封縣時所作。皆記唐時故事,間及五代。”知錢易此書撰於大中祥符(1008-1012)年間。《南部新書》采錄逸聞遺事, 朝章國典,且考證不苟,頗得學者好評。學者一般認為,此書錄佚聞瑣語,而朝章國典,因革損益,亦夾雜其中,雖小說家言,而不似他書之侈談迂怪,於考證尚有裨益。此外此書所記唐代政治制度和官場典故較多,而唐之令式均已亡佚不傳,詔敕也僅《唐大詔令集》傳世,故此書所載狀、敕、令、式等史料極其珍貴;所記人物故事,皆可補史傳;其他如音樂百戲、節慶風俗、衣食器物等瑣屑雜事,也可資社會生活之研究。
【16】此據《蘭亭考》卷三所收錄之者。此外,宋施宿《嘉泰會稽志》卷十六“翰墨”條亦錄其文,其後附記云:“吳傅朋記閻立本畫,畫亡而跋猶存。立本太宗時人,蓋亦親見當時事者。”按,吳說將傳閻立本所繪人物畫卷附會為賺蘭亭之事,已有近人莊嚴、史樹青分別撰文《唐閻立本繪蕭翼賺蘭亭圖卷跋――古畫專論之一》(臺灣:《大陸雜志》第十五卷第九期)與《從〈蕭翼賺蘭亭圖〉談到〈蘭亭序〉》(《文物》1965年第12期、《蘭亭論辨》上篇),辨析其謬,認為畫既非閻立本作,畫之內容也非涉蘭亭事。至於吳跋所記賺蘭亭事,亦被認為乃從何延之《蘭亭記》脫胎而來,即如施宿於吳跋後附記所謂:“諸家所跋蘭亭敘,多本延之之說”者,唯故事情節稍有變化而已。然其變化亦甚可怪,如謂“西臺御史蕭翼”者,疑從《唐野史》移植而來。宋人趙彥衛《雲麓漫鈔》卷六辯《唐野史》之謬有云:“龍朔二年改門下省為東臺,中書省為西臺,太宗時焉得有西臺御史?”官職不合史實。再如謂蕭翼一見辯才示《蘭亭序》,便立刻劈手奪下揣入懷中云云,已悖“賺”義旨趣;又如謂智永為辯才之祖,辯才為智永嫡孫云云, 謂智永有子孫,出家人養育子孫,更近荒唐,此亦可見其不可信。
在此相關研究中,中方有史樹青《從〈蕭翼賺蘭亭圖〉談到〈蘭亭序〉》(《文物》1965年第12期)、啟功《〈蘭亭帖〉考》(《啟功叢稿》)、張德鈞《〈蘭亭序〉依託說的補充論辯》(《學術月刊》總第107期,1965年11月)、朱關田《〈蘭亭序〉在唐代的影響》莊嚴《唐閻立本繪蕭翼賺蘭亭圖卷跋――古畫專論之一》(臺灣:《大陸雜志》第十五卷第九期)徐復觀《蘭亭爭論的檢討》(華人德、白謙慎主編《蘭亭論集》所收,蘇州大學出版社,2000年。)
【17】或以為梁武帝與陶弘景所討論的主要對象為楷書,故無需涉及《蘭亭序》。按,討論楷書確實是主題內容,但也未必局限於此,如陶弘景第三封啟中所及諸書簡之帖,當屬行草體書。此外,二人在探討廣義的書法名跡問題時,範圍已不限於正楷書跡矣。
【18】趙彥衛《雲麓漫鈔》卷六。中華書局“唐宋筆記史料叢刊”本,1996年。
【19】歐陽修《集古錄跋尾》云:“蘭亭脩褉敘,世所傳本尤多而皆不同,蓋唐數家所臨也。其轉相傳模,失真彌遠,然時時猶有可喜處,豈其筆法或得其一二耶,想其真蹟宜如何也哉。唐末之亂,昭陵為溫韜所發,其所藏書畫皆剔取其裝軸金玉而棄之。於是魏晉以來諸先賢墨蹟遂復流落於人間。……今予所得,皆人家舊藏者,雖筆畫不同,聊並列之,以見其各有所得,至於真偽優劣,覽者當自擇焉。”(《蘭亭考》卷六)
【20】在南朝至隋代期間,王書曾歷經“三劫”:宋末之喪亂是第一劫;梁元帝亡國,焚宮中所藏圖書乃是第二劫;至於隋煬帝南巡途中,船覆淪棄,所載盡毀于一旦,則為第三劫,其事具詳唐張懷瓘《二王等書目》(《法書要錄》卷五)。其中述及宋、齊、梁三朝皇室貴族曾多次鳩集散逸,所獲甚豐,然最終亦不免於毁佚,以宋、梁、隋煬帝那三次损失最具毀滅性,故稱之為“三劫”。
【21】關於這方面的問題,日本學者萩信雄在《文獻から見た蘭亭序の流轉》一文(《墨》2001年第148號“王羲之蘭亭序”特輯,藝術新聞社。)中有論如下:“檢新、舊《唐書》,均無有關此人的任何記錄。《全唐詩》雖收其詩,但是否真為其作尚有疑問。筆者按,《全唐詩》所收詩即從何記採入。又,《蘭亭考》卷十收高似孫搜集來的兩首所謂蕭翼詩,內容為吟詠其拄杖訪蘭亭事。高跋云:‘右蕭翼詩辭,不多見。此二詩在雲門作,所謂“拄杖負書”者,正訪《蘭亭》時也。’蕭詩本不多見,然一旦發現,卻偏偏又是與賺蘭亭事有關之作。疑為後人據何記故事附會以成。據何記介紹說蕭翼乃“梁元帝曾孫”,而辯才“俗姓袁氏,梁司空昂之玄孫”;一個是梁武帝七子梁元帝曾孫,一個是曾奉敕為梁武帝撰寫《古今書評》的司空袁昂玄孫,讓書法史上彼此相關人物的後裔去串演一個傳奇故事裏兩個相互斗智的主角,這一奇巧得近於人為安排的情節,多少有些舞臺戲劇效果。”
【22】檢唐代釋僧諸傳記,名辯才者僅得襄陽李氏一人。《全唐文》卷九百十六收辨才《心師銘》,前附辨才小傳云:“辨才,俗姓李氏,襄陽人。七歲依峴山寂禪師受經法,年十六出家本郡寺,復就荊州玉泉寺納具,就長安安國寺懷威律師、報恩寺義頒律師請業。至德初,宰臣杜鴻漸奏住龍興寺,加朔方管內教授大德,大歷三年詔充章信寺。大歷十三年卒,年五十六,謚能覺,仍賜紫。”此人還見於佛籍,如《宋高僧傳》卷十六《唐朔方龍興寺辯才傳》以及《大正藏》所收《淨土往生傳》卷下《唐朔方釋辯才傳》(第五十一冊)、《佛祖統紀》卷二十七《唐襄陽辯才法師傳》(第四十九冊)、《往生集》卷一《辯才傳》(五十一冊)。則此辯才非彼辯才明矣。又唐張懷瓘《書斷?下》:“隋永欣寺僧智果,會稽人也。煬帝甚善之,工書銘石,甚為瘦健。嘗謂永師云:和尚得右軍肉,智果得右軍骨。夫筋骨藏於膚內,山水不厭高深,而此公稍乏清幽,傷於淺露。若吳人之戰,輕進易退,勇而非猛,虛張誇耀,毋乃小人儒乎?果隸、行、草入能。時有僧述、僧特,與果並師智永。述困於肥鈍,特傷於瘦怯。”(《法書要錄》卷九)未言有辯才其人。據宋米芾(1068-1100)《寶章待訪錄》稱他曾經見過辯才弟子的書跡:“唐辯才弟子草書千文,黃麻紙,書在龍圖閣直學士吳郡騰元發處。騰以為智永書,某閱其前空兩‘才’字全不書,固以疑之;後復空‘永’字,遂定為辯才弟子所書,故特闕其祖師二名耳。”按,米芾所見存世辯才弟子草書,則辯才應確有其人而後可。但問題是,一,避諱之禮,只限於有家族血緣的直系,如父子祖孫等,釋家師徒法名同字者多, 一般不在諱列。如智永弟子亦名智果,即其例也;二,六朝至隋唐以前,僧、道名多不須避諱。三,智永法號為法極,字智永。六朝人字多無須諱之。
【23】《金庭王氏族譜》所收隋大業七年(611)永欣寺沙門尚杲《瀑布山展墓記》中稱其“嘗聞先師智永和尚云”。(清康熙三十七年(1098)重修《金庭王氏族譜》卷四。)
【24】王汝濤《古永欣寺在紹興考》文:“從時間上看,褚之《書目》,徐浩定為貞觀13年,亦與《蘭亭記》所記相符。《蘭亭記》記蕭翼取得蘭亭後,立刻馳驛告知越州都督齊善行的情節。而《舊唐書?太宗紀》貞觀十二年二月條下,記齊善行已調夔州都督,故蕭翼取蘭亭必在貞觀十一年以下。”(《王羲之及其家族考論》,中國文史出版社,2003年。)
(转自:书法江湖)
附表
三種蘭亭序文本對照表
《藝文類聚》引文蘭亭詩序文
| 《世說新語》劉注引《臨河敘》
| 唐修《晉書》錄《蘭亭序》文
| 晉王羲之三日蘭亭詩序曰:
永和九年,歲在癸丑,暮春之初,會於會稽山陰之蘭亭, 脩禊事也,群賢畢至,少長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嶺,茂林脩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帶左右,引以為流,流觴曲水,列坐其次,雖無絲竹管弦之盛,一觴一詠,亦足以暢敘幽情。是日也,天朗氣清,惠風和暢,仰觀宇宙之大,俯察品類之盛,所以遊目騁懷,足以極視聽之娛,信足樂也。
| 王羲之《臨河敘》曰:
永和九年,歲在癸丑,莫春之初,會于會稽山陰之蘭亭,修禊事也。群賢畢至,少長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嶺,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帶左右。引以為流觴曲水。列坐其次。是日也,天朗氣清,惠風和暢,娛目騁懷,信可樂也。雖無絲竹管絃之盛。一觴一 詠,亦足以暢敘幽情矣。故列序時人,錄其所述。右將軍司馬太原孫丞公等二十六人,賦詩如左,前餘姚令會稽謝勝等十五人,不能賦詩。罰酒各三斗。
| 羲之自為之序以申其志,曰:
永和九年,歲在癸丑,暮春之初,會於會稽山陰之蘭亭,修禊事也,群賢畢至,少長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嶺,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帶左右,引以為流觴曲水。列坐其次。雖無絲竹管弦之盛,一觴一詠,亦足以暢敘幽情。是日也,天朗氣清,惠風和暢,仰觀宇宙之大,俯察品類之盛,所以遊目騁懷,足以極視聽之娛,信可樂也。夫人之相與,俯仰一世,或取諸懷抱,悟言一室之內,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雖趣舍萬殊,靜躁不同,當其欣於所遇,暫得於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將至。及其所之既倦,情隨事遷,感慨系之矣。向之所欣,俛仰之間,已為陳跡,猶不能不以之興懷。況修短隨化,終期於盡。古人云,死生亦大矣,豈不痛哉!每覽昔人興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嘗不臨文嗟悼,不能喻之於懷。固知一死生為虛誕,齊彭殤為妄作,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悲夫!故列敘時人,錄其所述。雖世殊事異,所以興懷,其致一也。後之覽者,亦將有感於斯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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