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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粤校园党旗红”
广东省高校、省属中职学校
(含中学)书画摄影大赛方案
一、书画摄影大赛主题和内容
以“南粤校园党旗红”为主题。内容:热情歌颂建党90周年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反映广大师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创先争优的良好精神风貌;内容健康向上,构思巧妙,表现手法新颖,有较强的艺术性和欣赏性。
二、参赛对象
全省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含中学)师生员工、特邀嘉宾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承办单位:广州美术学院
协办单位:各参赛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含中学)
四、比赛时间
初赛时间:2011年4月20日前。
决赛时间:2011年5月。
五、比赛地点
初赛:广东省内各高等院校、省属中职学校(含中学)
决赛:广州美术学院
六、作品要求
(一)作品形式
1.绘画:画种不限,尺寸不超过180厘米(高)x180厘
米(宽)。
2。书法、篆刻:书体不限,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独照、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尺寸均为14R。
(二)其他要求
要求提交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作品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负责任。
七、参赛办法:
此次书画摄影比赛分教工组和学生组两组进行,包括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含中学)自行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发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书画摄影比赛。
(一)报送要求
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含中学)在初赛评选的基础上按以下要求报送组委会:
本科院校报送优胜作品(类别不限)不超过15件;专科院校报送作品(类别不限)不超过5件;省属中职学校(含中学)不超过3件。美术院校报送作品可适当增加10-15件(以上作品包括教师、学生)。
(二)报送时间
1.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含中学)于2011年4月2O日前将作品统计表、作品电子图片(每个文件大小2M为宜)汇总刻成DVD光盘、作品打印稿(A3规格,背后请注明作者、作品题目、作者单位)提交承办单位广州美术学院(在光盘的外包装上需注明报送单位)。届时,广州美术学院将组织专家通过报送资料进行初评,选出入围作品通知报送学校。
2.各入围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含中学)于2011年4月28日将入围作品原作(请装裱好)统一提交组委会,作品背面请贴好作品登记表。
八、展览评奖
1.比赛设优秀组织奖(根据学校组织活动的情况及比赛成绩评定),给获奖单位颁发奖牌。
2.比赛设高校学生一等奖1O名、二等奖2O名、三等奖30名和优秀奖,省属中职学校(含中学)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教师、特邀嘉宾优秀作品设特别奖。由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分初评和终评)。省委教育工委对获奖者统一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并将评审出的优秀作品于2011年5月在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美术馆展出。省委教育工委将把优秀作品结集出版。
九、注意事项
参赛作品展览完毕后,由报送单位统一退还作者。组委会有权决定参赛作品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D栋305房;联系人:冯少媚;联系电话:02O一39362045(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至16时);传真:02O—39362044;邮箱:nydqh@gzarts.deu.cn。邮编:510O06;
附件:1.广东省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含中学)书画摄影大赛
作品推荐表
2.广东省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含中学)书画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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