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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非白 于 2010-11-6 09:37 编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墨阁社是由国学院直接管辖的学生社团,以研习书法为载体来推广国学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面向校内外开展学习交流。本社团成立于2006年5月10日,它是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以共同兴趣爱好为基础,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
第二条 本社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三条 本社团的宗旨:传承中华墨韵,弘扬民族文化,陶冶高尚情操,培养健全人格。
第四条 本社团的主要活动内容及目的:在全院开展“书画展活动”、“书法比赛”、“书法兴趣班”和“现场书法挥毫”等活动来丰富同学们的课外生活。
第二章 成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五条 凡参加社团的成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有服务精神。
第六条 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成员于所在社团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积极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对社团领导机构有监督权。
(三) 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第七条 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 遵守本条例及所在社团的章程。
(二) 遵守学院及社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社团管理部门的领导。
(三) 维护学院和本社团的的荣誉和利益。
(四) 社员要不断学习书法文化知识,掌握书写技巧,提高实践能力。
(五) 社员应以积极、热情的心态为本社的发展及各项活动的开展献计献策,并积极参加本社及各部门所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八条 本社团的组织结构由社长、副社长、秘书部、外联部、宣传部、策划部和教练部组成。
第九条 各机构的主要职能:
(一) 社长:全面负责协会的工作,负责召集成员会议,代表社团参加国学院召开的会议。
(二) 副社长:协助社长开展的各项活动,当会长不在,一切事情由副社长负责处理,对所有的事情也有决定权。
(三) 秘书部:协助社长、副社长处理协会日常事务,拟定各项通知、计划,做好会议记录,管理财政支出,做好各部门的费用报销工作,负责成员的考勤工作。
(四) 外联部:负责外联工作的分配,积极做好与外校的联谊活动及书法交流活动,联系并做好各种赞助工作。社团内部开展活动时负责接待工作,还要写好与外校交流的总结。
(五) 宣传部:配合本社团做好各项宣传活动,以积极组织各种书画类的活动为首要任务。
(六) 策划部:负责各种活动的整体规则、场地布置。并且负责更新网页,上传资料,做好活动策划、活动总结。
(七) 教练部:指导和协助开展书法兴趣班的工作。
第四章 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条 活动管理制度
(一)社团活动必须公开。
(二)社团在申请举办活动时须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1. 活动的名称、目的、内容、方式、人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负责人等;
2. 被邀请人员的基本情况;
3. 指导老师的意见;
4. 活动经费来源及数目;
5. 开展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不得失职。
第十一条 资料管理制度
(一)社团中所有资料由秘书部统一管理,每一个学期各部门都要写一份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二)秘书部对各部门的重要活动必须以书面文件的形式记录下来,以便学期末进行资料的总结。
第十二条 经费管理制度
(一)经费来源于事业收入或向学校申请适当的费用。
(二)秘书部负责记录各种形式的收入、支出,并每个学期公布财务支出。
(三)经费和会费由秘书部统一管理,一切工作、活动开支要合理使用。
(四)报销会费时,必须使用有效的收据或发票。
(五)任何人不能私自挪用会费,一经发现,自动退出本社团,并上报国学院。
第十三条 会议管理制度
(一)每次会议会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因不能到会,请以书面形式向秘书部请假(若情况紧急,可以以短信请假,但事后还需补回请假条)。
(二)秘书部必须在每次会议中做好考勤工作和会议记录。
(三)每个学期社员不得迟到、缺席、请假超过3次,自动退出协会。
(四)成员会议开始15分钟后才到达,当缺席处理。
第十四条 奖励制度
(一)每年度评出7名优秀社员,在社庆活动时颁奖,奖励为优秀社员证书。评优条件为:1、没有不良记录的墨阁社社员。2、没有缺席过墨阁社任何的会议。3、积极参加墨阁社的有关活动。4、严格遵守墨阁社的章程。
(二)每年度评出11名优秀干部,在社庆活动时颁奖,奖励为优秀干部证书。评优条件为:1、该干部积极参加墨阁社有关活动。2、该干部对成员团结友好,无不良记录。3、该干部能很好地完成工作与任务。4、该干部能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墨阁社章程。5、不缺席任何会议。
第十五条 干部管理制度
(一)墨阁社工作、受国学院的监督与指导;
(二)我社采用干部问责制,坚持“谁主张谁负责”原则,遇有事故直接找责任人、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
(三)我社干部因职行为或参加活动有不良言行,受到举报经调查属实、责令其改正。并形成书面材料存入档案;
(四)我社干部在位期间没有履行干部职责,经警告未改正,由我社三分之二干部或者三分之一社员投票罢免其职位。严重违反学校及我社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被免职干部位置由社员、干部投票选出。
(五)我社社长,各负责人(部长)不得滥用职权搞个人主义,谋取个人利益,如有发现,撤除其职务勒令其退团并上报国学院。
(六)我社干部不得违反墨阁社章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入社与退社
(一)入社条件:在校学生(一般招的是新生)、喜欢书法、国画,希望通过参加社团的活动提高自己的修养和能力的都可以申请加入。
(二)社员入社的时候要提交个人简历,没有不良记录。
(三)服从老师、社长、部长的安排,积极参加墨阁社举行的活动。
(四)本社社长,各负责人(部长)不得滥用职权搞个人主义,谋取个人利益,如有发现,撤除其职务勒令其退团并上报国学院。
国学院
墨阁社
二O一O年十一月(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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