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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张九龄杯"广东省书法篆刻展览征稿启事
为进一步繁荣和推动我省书法创作,推出书法人才,扩大“张九龄杯”在全省书法界的影响,首届“张九龄杯”广东省书法篆刻展览面向全省社会广泛征稿,有关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广东书法院
韶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韶关市九龄书画院;
三、协办单位:
韶关市烟草机械厂有限公司
四、征稿要求:
1 、征稿范围:年龄在18岁以上,在广东省内居住和工作的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
2、创作内容、形式和规格:
1) 内容以健康积极向上的历代诗、词、联、赋为主,提倡书写张九龄诗词、名句。
2) 书体不限,作品不超过八尺整张,以条幅为宜。草书、篆书、篆刻须另附释文。篆刻作品须6—8方,附两个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宣纸屏上。作品不用装裱。
3、投稿要求:
1) 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楷书写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填写投稿登记表。投稿数量不限,禁止化名重复投稿。
2) 凡有文字硬伤的作品,一律不予评审。因人力所限,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3) 非省书协会员,每件投稿作品需汇寄参评费20元人民币(省书协会员凭会员证复印件免收参评费)。
五、评奖、展览及相关待遇
1、 本次展览评出入展作品400件,其中一等奖5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1000元。
2、 非省书协会员,如作品入展可作为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获奖作者可聘为广东书法院特聘创作员。
3、 获奖、入展作者均颁发证书,赠送作品集两本。获奖作者受邀出席在韶关市举行的展览开幕式暨颁奖典礼等系列活动。
4、 入展作品编入《首届“张九龄杯”广东省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集》,作品集于颁奖典礼当日首发。
5、 承办单位对投稿作品拥有完全的展览、出版、收藏权。
六、征稿日期、评审
1、征稿日期:即日起至11月20日,以邮戳为准。
2、本次展览投稿作品,由广东省书法家协会组织专家评审。
七、收稿、汇款地址:韶关市南郊二公里滨江路枫景园82号 首届 “张九龄杯”广东省书法篆刻展览组委会。邮编:512000;电话:0751— 8260269;联系人:李小姐 曹小姐。
八、其它事项
1、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2、展览开幕式于2011年初在韶关举行。
3、本启事解释权归首届“张九龄杯”广东省书法篆刻展览组委会。
首届“张九龄杯”广东省书法篆刻展览组委会
报名表;
张九龄杯11月20.doc
(28 KB, 下载次数: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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