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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奖金”新荔湾·新风貌广州市“荔湾杯”首届群众美术书法大赛征稿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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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1 10:2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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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喜迎2012年新春,展现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成就以及荔湾日新月异的建设新貌,繁荣群众书画创作,现定于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期间举办“新荔湾·新风貌——广州市‘荔湾杯’首届群众美术书法大赛”。

  一、主题

  新荔湾·新风貌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宣传部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广州市荔湾区档案局

  承办单位:西关画院

  三、活动形式

  通过广泛收集广州地区参赛作者的作品,举办美术书法大赛,从中评选出优秀作品。

  四、征稿

  (一)时间:2011年12月31日-2012年5月28日(截稿)

  (二)参加对象:广州地区(含花都、从化、增城、番禺、南沙、萝岗区域)18周岁以上合法公民。

  (三)展览面向全市征稿。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作者姓名、标题(和画面相同),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作品画面上应写清作者姓名并加盖名章。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落选作品退件。

  (四)作品要求: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体现时代精神。

  国画作品:形式不限,规格2m×2m以下,须自行装裱挂轴,谢绝装框。

  书法作品:形式不限(含篆刻,不含硬笔书法),规格不大于竖幅6尺,须自行装裱挂轴或镜片,谢绝装框。

  油画作品:形式不限,规格2m×2m以下,须自行装框。

  水彩水粉作品:形式不限,规格2m×2m以下,须自行装框。

  ※注:不接受横幅作品投稿。

  ※注:组画、联屏、对联的总尺寸应不超过上述规格要求。

  (五)本次大赛获优秀奖及以上之作品不退稿,由荔湾区人民政府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创作奖及未获奖作品退还稿件。

  (六)投稿作者须对其投稿作品拥有独立的著作权及完整的版权。作品中如涉及人物肖像权问题,将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七)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评费用,每位作者限送两幅作品参评,谢绝联名投稿。

  (八)送稿附上200字作者个人简历一份。

  五、评选及奖励

  (一)评选时间:2012年6月5日-6月6日

   (二)奖项设置:

  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4名

  优秀奖20名,创作奖200名

  (三)奖金设置:金奖10000元,银奖4000元,铜奖2000元,优秀奖800元。创作奖不设奖金。(金奖可获得申请加入西关画院条件之一)

   (四)评委会成员(按姓氏笔画顺序)

  卢有光、叶献民、朱永成、吕志强、陈金章、陈永锵、沈文江、莫各伯。

  (五)所有获奖作品由大赛组委会及西关画院发给获奖证书。

  六、出版物

  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含创作奖)将收录在《新荔湾·新风貌——广州市荔湾杯首届群众美术书法大赛优秀作品集》中,金、银、铜、优秀奖作者获赠作品集5本,创作奖作者获赠作品集2本。

  七、作品展出时间及地点

  (一)将于2012年6月20日-6月30日在广州市文化公园为本次大赛获奖作品举行优秀作品展。

  (二)含展览开幕式、颁奖、暨作品集首发式。

  八、其他

  (一)主、协、承办方人员作品可参与展览、出版,但不参与评选。

  (二)大赛组委会拥有对来稿作品在出版、刊登、展示方面的版权。

  (三)大赛组委会具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九、收件地址、邮编及收件人: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芳雅15号荔湾文化艺术中心6楼(荔湾区文化艺术中心) 邮编:510360

  (一)联系方式

  书画大赛秘书处:020-81191867

  联系人:马健忠13316100238  

  蒋艳云18688878316

       张振和13609088712

  (二)详情可登录广州市荔湾区政府网站(www.lw.gov.cn)查询。

                   西关画院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发表于 2012-2-21 19: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机会
广州的同学多多投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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