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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广东大中专学生 书画艺术作品大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教育局、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体育局,省直机关团工委,各高校团委,各中职、技工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根据《关于举办第九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的通知》相关安排,为鼓励学生创作具有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特色的书画作品,培养学生对民族文化成果的认同和热爱,增强学生的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现将第九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之第四届书画作品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共筑青春中国梦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广州美术学院 指导单位: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三、参赛对象 广东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本科、专科、研究生),各职业、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比赛形式及时间 (一)分组 分设专业组(大中专院校艺术系学生)和业余组 (二)参赛方式 以学校为单位推荐优秀书法、绘画作品参赛。提交作品要求: 1.作品分为书法类和绘画类两大类。绘画类比赛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每人提交作品不超过2件,系列作品视为一件。 2.作品要求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内容健康向上,符合本次大赛“践行核心价值观,共筑青春中国梦”的主题。 3.作品尺寸要求: (1)书法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纸(137*67cm)。 (2)绘画类:作品尺寸不超过120*90cm。 4.请各高校、中职技工学校团委于11月25日前,将本校所有参赛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参赛作品的彩色照片(4R)以学校为单位统一邮寄至大赛承办单位(广州美术学院团委),作品照片背面上注明作者姓名、学校、作品名称、画种、尺寸(单位:厘米)以及联系电话。同时,各学校需将参赛信息汇总表(附件2)及本校参赛作品照片电子版发送至大赛官方邮箱( shuhuads@163.com),逾期参赛取消资格。11月30日组委会通知各学校负责人邮寄入选终审名单。 5.各地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需广泛发动所辖中职、技工学校参与,每个地市(省直)中职、技工学校报送作品总和不少于10件。 (三)作品终审 终审(12月10日)前,由比赛承办方通知作者报送终审作品。凡进入终审作品,需寄送作品原作至大赛承办单位(广州美术学院团委)。作品需自行装裱,书法类装裱为卷轴,并在画作右上角注明相关信息(作者姓名、学校、作品名称、画种、尺寸以及联系电话)。 五、奖项设置 综合评审成绩,由评委会根据参赛作品按比例评选出各组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六、注意事项 1.已参加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2014年广东省中国画作品学院展的作品不再参与本次大赛评选。 2.作品需为本作者原创,不接收临摹作品,如因版权引起的一切纠纷由提交者承担全部责任。 3.承办机构将不为邮递过程之遗失或损坏承担责任,遗失或损坏作品将无法参加大赛。 4.专家评审团有权决定参赛作品是否入选及获奖,或取消其参赛资格,或将其作品重新归类,评审团对参赛作品是否入选或取消其参赛资格拥有最终决定权。 5.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有展览、研究、拍摄、录像、宣传及出版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一)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人:江昊岩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020-87195615(传真) (二)承办高校:广州美术学院 联系人:齐昱光、张驰、吴佩瑶 联系手机:15920160950、18826253705、15626162285 办公电话:020—39362295 比赛咨询q群:158269747 作品邮寄人:张驰 邮寄电话:18826253705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广州美术学院团委 邮编:510000 附件: 第九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3日
附件1 第四届广东大中专学生书画艺术作品大赛报名登记表 学校名称(盖章): 注:不接受个人报名,以学校为单位,此表可复印,并用打字机打出或黑色碳笔清晰填写,每件作品填写一表。
附件2 第四届广东大中专学生书画大赛学校参赛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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