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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体函〔2014〕7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省高校艺术教育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3〕3号)部署,省教育厅定于2014年2月至11月举办广东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省大艺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省大艺展活动要坚持育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先进文化导向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坚持普及和提高相结合、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结合、文化传承和艺术创新相结合,提高大学生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使展演活动成为培养高校学生高度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
二、展演活动主题
活动的主题是“我的中国梦”。
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自强不息的意志品格、甘于奉献的思想境界;体现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胜信心;展示青年学子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优秀的艺术才华和勇于创新的精神。
三、项目和形式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高校党政领导书画摄影作品类、“我和大艺展”征文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五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党政领导书画摄影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高校党政领导书画摄影作品和“我和大艺展”征文的具体要求见附件。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另文通知。
四、对象和分组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高校党政领导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各高校校级党政领导干部。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对象为普通高校教师、有关教科研单位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我和大艺展”征文对象为参加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高校学生。
五、时间安排
本届展演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2014年3月至2014年7月)为各高校开展活动阶段,重点是扩大学校和学生的参与面与普及面。
各高校以院、系为单位,发动学生广泛参与,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可组织艺术专题讲座、文艺演出、音乐会、美术作品展以及专业演出团体在学校演出等活动,让每个学生有机会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在院系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高校举办学校艺术节。鼓励大学生艺术社团深入基层体验采风、调研学习、宣传展演。通过上述活动,评选出本校优秀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报送省教育厅本届展演活动组委会。
第二阶段 (2014年10月中旬)省教育厅组织集中活动阶段,重点是加强高校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
在各高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省教育厅举办集中展演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并将优秀表演节目、艺术作品、高校党政领导书画摄影作品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送教育部活动组委会,代表我省参加全国评选。
省集中展演活动主要内容:举办艺术表演节目现场集中展演;举办优秀艺术作品展览暨高校党政领导书画摄影作品展;举办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开展“我和大艺展”征文评选。
第三阶段 (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为全国评选和现场集中展演阶段,重点是展示艺术教育成果和引领学校文化艺术建设方向。
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集中展演系列活动于2015年2月底至3月初在天津市举行。
六、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优秀组织奖:奖励组织工作扎实、活动成效突出的高校。艺术表演节目奖:各项目(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分设一、二、三等奖。艺术作品奖:各项目(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奖励获艺术表演节目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和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优秀节目。校领导风采奖:奖励高校党政领导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优秀作品的作者。优秀论文奖:设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校领导杯:奖励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全面推进、艺术展演活动成绩突出的高校。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要求
优秀组织奖由展演活动组委会根据各高校艺术展演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要求展演活动指导思想正确,有活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有活动专项经费,发动面和宣传面广,有校际展演,有专题简报,学校艺展工作总结等书面(影音)材料在艺展结束后2周内提交给省组委会办公室。
七、组织工作
(一)省教育厅成立省大艺展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
办公室电话:020-37628026,020-37626912;传真:020-37626352,邮箱:yishu1302@126.com 。
(二)各高校应成立由校主要领导挂帅的省大艺展领导机构,并按省展演活动方案要求,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好本学校艺术展演活动的各项工作。规范运作,发动学校师生积极参与,使展演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三)各校展演活动经费自行解决,全省集中展演筹备、组织工作经费由省组委会承担。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广东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及“我和大艺展”征文的要求
2.广东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1月17日
附件1:
广东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
艺术作品及“我和大艺展”征文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一)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曲(其中至少1首中国作品),共计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含伴奏不超过5人,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四)戏剧节目
含短剧、小品、戏曲、音乐剧、歌舞剧等,演出人数不超过1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
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微电影:片长不超过15分钟,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DVD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三、节目和作品的报送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每个节目的演出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乙组学生不得参加甲组演出。
(二)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各高校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进行评选后,按要求报送组委会:
节目:各类别表演形式(声乐、器乐、舞蹈、戏剧)至少报送一个节目,其余不限。专科院校报送总数不超过8个;本科院校报送总数不超过12个。
作品:报送作品类别不限,专科院校总数不超过15幅(件);本科院校总数不超过20幅(件)。
(三)各校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甲组均不少于70%,乙组不超过30%。甲组必须有一个合唱节目。艺术作品每名作者限报1幅(件)。
(四)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数据盘,节目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机位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声乐、器乐、舞蹈、戏剧需分盘制作,不可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黏贴标签注明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光盘的内容中不可出现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五)艺术作品不用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学校名称、作者姓名、组别、联系电话、作品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以表格形式附于作品背面。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随摄影作品提交的电子文件用光盘报送,光盘上需黏贴标签注明学校名称、作者姓名、组别、作品名称。
(六)艺术作品不退件。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作者享有署名权,不支付稿酬。
(七)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报送学校承担相关责任。
四、高校党政领导书画摄影作品的要求
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的具体规格同上“二、艺术作品的要求”中的有关要求,其他要求同上“三、节目和作品的报送要求”中的第(六)条。作品不用装裱,作品的名称以及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可在作品背面注明,也可附另纸注明。书画摄影作品报送总数不限,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件、组)。
五、“我和大艺展”征文的要求
围绕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我的中国梦”,记录广大高校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体会和收获,反映展演活动中的新人新事新风貌。征文由广东省学校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评选,每校报送征文不超过15篇(纸质和电子文本同时报送)。文稿用word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号粗体字,学校名称、作者姓名、所在院系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
六、其他
各高校参加本届艺术展演活动报送材料时所需填写的表格及报送时间、报送地址等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附件2:
广东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
主 任:郑庆顺(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副主任:许舒翔(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唐永葆(星海音乐学院院长)
黎 明(广州美术学院院长)
委 员:郑 文(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袁本新(省教育厅思政处处长)
杨 军(省教育厅科研处处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主 任:许舒翔(兼)
成 员:杨 健(体卫艺处主任科员)
何 平(省高教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
陈卫和(省高教学会美术与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
汪晓曙(广东省学校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郭声健(广东省学校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毛瑞莲(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艺术活动管理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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