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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当今书坛,“自然”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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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4 09: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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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墨缘 于 2011-12-24 10:52 编辑

提前声明:我说这些并非针对什么人,如果有人认为我的话是误人子弟。那就当我什么都没说,请不要在回复或某些论坛进行过激的言语攻击。
    书法就是一种感情的自然流露!如果没有“自然”咱们就不要谈什么“法”!试想古代那些大家谁成天整日去想这个法哪个法!怀素在芭蕉叶写字的时候肯定不会想那么多了!所以说今人的规矩太多,也许是出不来像古人那样有高境界的圣人!但出书没问题,想呗、编呗!这样一本非常有论述书就出来了!我说的话有可能和本版块讨论的主题有些偏,但我想可以让我们思考一段时间。呵呵......
发表于 2011-12-24 12: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个人来说,这其实是每个人选择的问题,这是从小的一方面来说的。所以这些都出于人的心,自己觉得是“法”就是“法”了,自己觉得“自然”便是“自然”了。这谈到的是个人修为的问题。
但如果,要按自己的标准去评论某领域或其他领域。除非,第一,自己是某个特定领域的领军人物。第二,老老实实做回自己,或放下自己,甘于寂寞,不为身边的环境而受影响。
是的,这样说来,这一切只不过是一个规则而已,要么融入这个环境,要么自娱自乐。
如果从大的方面来说,从大环境来说,硬要按个人的标准去讨论,这个问题是很难有结果。还需要等待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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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6 12: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非白 于 2011-12-26 12:16 编辑

或许这个故事给出一些启示

琴曲《伯牙水仙操》序云:伯牙学琴于连成,三年而成。至于精神寂寞,情之专一,未能得也。成连曰:“吾之学不能移人之情,吾师有方子春在东海中。”乃赉粮从之,至蓬莱山,留伯牙曰:“吾将迎吾师!”划船而去,旬日不返。伯牙心悲,延颈四望,但闻海水汩波,山林窅波冥,群鸟悲号。仰天叹曰:“先生将移我情!”乃援操而作歌云:“翳洞庭兮流斯护,舟楫逝兮仙不还,移形素兮蓬莱山,鸣钦伤宫仙不还。”这个典故说明一个道理:音乐不仅是一种技巧,更是一种感情,而音乐中的感情比技巧更难把握,换言之,它是不可学的,必须身历其境,真切体会,才可以体会。所以,伯牙学琴,三年就可以掌握技巧,而对于琴之中的情,却是在黯然销魂的经历中蓦然领悟的。


当然
我在这里并不是过分强调书法的个人抒情性
而否定书写的技法
所谓“自然”
如果只注重个人感情的自然流露
很容易情感泛滥
什么是“自然”
不仅仅是个人情感的流露
更是个人亲临其境(自然)
心中所悟所得的那种境界
但是谁悟到了
无人知道
也无从知道
与其追求“自然”
倒不如“顺其自然”
兄的意见呢?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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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 19: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或许这个故事给出一些启示



当然
我在这里并不是过分强调书法的个人抒情性
而否定书写的技法
所谓“自然 ...
非白 发表于 2011-12-26 12:03

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天人合一”而达到的“道法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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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 17:2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情的表达不要载体去体现嘛?

点评

兄有兴趣请参考此文《学习书法应懂得书写之法》,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76eaae190100xg9p.html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3-2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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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 17: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7。 发表于 2012-3-2 17:29
感情的表达不要载体去体现嘛?

兄有兴趣请参考此文《学习书法应懂得书写之法》,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76eaae190100xg9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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