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考试费:210元。
五、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报考我校绘画(书法篆刻)专业方向的考生,集中到我校昌岗校区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时考生必须遵守《广州美术学院考生须知》和《广州美术学院考场规则》,对于考试中违规违纪的行为,我校将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
考 点 | 地 址 | 邮 政编 码 | 联系电话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广州美术学院 | 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 | 510260 | 020-84017740 | 2011年12月26日 | 2011年12月28日 |
六、其他
我校绘画(书法篆刻)专业方向的录取原则和办法、学费、住宿费标准以及奖、贷学金措施等均按照我校正式公布的2012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执行。
七、广州美术学院2012年绘画(书法篆刻)专业考试大纲
书法
书法考试的目的在于能够比较全面客观地考察评估考生的专业实际水平。
1、考试范围
1)临摹。要求考生根据考场提供的指定碑帖,完成临摹作品一张;
2)创作。在篆、隶、楷、行、草五种书体中自选两种书体,(创作所选书体不能与临摹考试所规定的书体重复),完成规定内容的创作作品两张。
2、考试要求
1)章法完整,布局合理;
2)结体能较好地把握平正与变化的关系;
3)笔法能够表现提按、使转等书写技巧。
4)无论临摹或创作,均不得在落款中写姓名、字号,不得使用印章
3、工具和材料
1)自带毛笔、墨汁、画毡、墨碟等个人用具;
2)纸张:四尺三开宣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
3小时。
5、评分
满分为150分。
6、评分标准
参照考试要求,从章法、结体、笔法三个方面进行有效评分。
篆刻
篆刻考试的目的在于能够比较全面客观地考察评估考生的专业实际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