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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房四説》/(宋)蔡襄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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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9: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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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房四説》(宋)蔡襄 撰

文房四説(一作雜評)

  新作無池研,龍尾石羅紋、金星如玉者,佳。筆,諸葛髙、許頔皆竒物。紙,澄心堂有存者,殊絶品也。墨,有李庭珪、承晏,易水張遇亦為獨歩。四物文房推先,好事者所宜留意散卓,筆心長,特佳耳。

  硯,端溪無星石、龍尾,水心緑紺如玉石,二物入用,餘不足道也。墨,李庭珪為第一,庭寛、承晏次之,張遇易水次之,陳朗又次之。不獨造作有法,松烟自異,當辨是也。

  紙,李王澄心堂為第一,其物出江南池、歙二郡,今世不復作精品;蜀牋不堪乆,自餘皆非佳物也。筆,用毫為難。近宣州諸葛髙造鼠鬚散卓及長心筆,絶佳;常州許頔所造二品,亦不減之。然其運動隨手無滯,各是一家,不可一體而論之也。

  歙州績溪紙乃澄心堂遺物,唯有新也,鮮明過之。今世紙多出南方,如烏田、古田、由拳、温州、惠州,皆知名;擬之績溪,曾不得及其門牆耳。婺源石硯有羅文、金星、蛾眉、角浪、松文、豆斑之類,其要在堅宻温潤:天將隂雨,水脉自生,至可磨墨,斯可寳者。黄山松煤至精者,造墨可比李庭珪;然匠者多貧,人於以求利,故不逮也。近有道人,自能燒烟,遣令就黄山取煤,必得佳者。歙州此三物竒絶,唯好事以厚資可致之;若臨以官勢,莫能至也。李隩下於績溪而優於由拳,與烏田相埒;循州藤紙微精細而差黄;他處以竹筋,不足道。房用之筆果可用,鋒齊勁健;今世筆,例皆鋒長難使,比至鋒銳少損,已秃不中使矣。

  余收歙州父子四世五人墨:超自易水来江南,為歙人,超之子庭珪,珪弟庭寛,寛子承晏,晏子文用。用之後,墨無傳焉;有孫惟慶,今為墨務官。李氏墨,超始知名,珪(或為邽)與寛最精好,承晏而下,不能用家法,無足取者。世之好竒者多借庭珪姓名,模仿形制以造之;有至好者,苟非素蓄之家,不能辨之。偹條數等,傳諸雅尚之士;或有未見,他日續其後。

  墨貴老乆而膠盡也,故以古為稱。世以歙州李庭珪為第一,易水張遇為第二。珪復有二品,龍之雙脊者為上,一脊次之。遇亦二品,易水貢墨為上,供堂次之。近世兖州陳朗亦為精。庭珪弟庭寛、子承晏、晏子文用,皆能世業,然差不逮也。近輙絶無有也。   按:子上脱宽字。或宽上庭字亦作宽。

  世有王君,得墨易水張遇、歙州李庭珪、庭寛、承晏、文用,又有柴珣、朱君德小墨,皆唐末五代以来知名者。然人間少得之,皆出上方,或有得者,是為家寳也。

  李庭珪墨為天下第一品,祥符、治昭應用為染飾,今人間所有,皆其時餘物也。其族庭寛、寛之子、文用亦造墨,較之其祖,莫能及也。過睢陽,倅車李侯言有庭寛墨,遂得之。李氏墨,余得其三世者,可謂富矣。

  新安所作墨甚佳,然其名印以庭,為廷非是;又肌理不細,椎練不熟,使墨工得一見之,為語其未至,必能少進其蓻。南方蒸濕,古墨尚覺有潤,况其新者,宜以漆匣宻藏之,入秋冬間可用耳。

  欲求李庭珪墨,終難得。或庭寛、承晏、文用,皆其家法,易水張遇亦為精好;然庭珪圎墨,殊未覩矣。

  近得歙烟,令造墨,便有李庭珪風采,不為浮光,乃知木性隨其地土所異。予嘗有辨,信不誣矣!

  昔年洛下為留守推官,事宋公,見遺李庭珪墨。自爾書笥中稍或益之,漸至知墨。墨之説尤為精微,唐彦猷殊通此理。沈立之見示:盤溪木瓶,置水則碧色,宜墨。予按:“《廣韻》樊摫,木可以漬水。”蓋聲之誤也。“造墨多用秦皮”,亦此類。今日微雨差涼,盡出硯墨以觀之,京居少暇,被疾在告,因及之。  按:摫当作槻。又,廣韻应是集韻。蔡襄误记。《集韵。支韵》:“槻,樊槻,木皮水渍和墨,书色不脱。”

  唐彦猷作紅絲石硯,自第為天下第一,黜端巗而下之。論者深愛端巗,莫肯從其説。予嘗求其所以勝之理,曰:墨,黒物也,施於紫石則昧曖不明,在黄紅自現其色,一也;研墨如漆石,有脂脉助墨光,二也;硯必用水,雖先飲之,何研之差,故為天下第一。東州可謂多竒石,紅絲、黒角、黄玉、褐色凢四種,皆可作硯,而黒角尤精出於近日,極有佳趣,端巗、龍尾不得獨歩於當世。其理然耶!

  東州可謂多竒石,自紅絲出,其後有鵲金、黒玉硯,最為佳物。新得黄玉硯,正如蒸栗。續又有紫金硯,其餘紅斑、黒斑,不堪作硯,造茶器亦大好,其下州郡未見如此竒石也。東州固多竒石,始得紅絲硯,後又得黒角硯、黄玉硯,今得褐石硯。黒角石尤精好,如紅斑、黒斑可作茶器而不堪為硯,如(闕)州豆斑、青角,不足道也。向者但知有端巖、龍尾,求之不巳,遂極品類,僕之所好有異於人乎?青州石末硯受墨而費筆,龍尾石得墨遲而乆不燥,羅文石起墨過龍尾,端溪龍窟巖紫石又次之,古瓦類石未。過此,無足議也。  按:蒸栗疑当作蒸粟。石未当依上作石末。

  蜀牋惟白色而厚者為佳。今上方有故時貢者,實可愛也。近歲利在薄而易售,以是絶不佳此物,乃可惜耳。常州强武賢造粉牋殊精,雖未為竒物,然於當今好事,亦難得耳。雲母粉不利人目,用者宜審之。吾嘗禁所部不得輙用竹紙,至於獄訟未決而案牘巳零落,况可存之逺乆哉。

附錄:

硯記

端州崔生之才,居端嵓側。家蓄石工百人,歲入硯千數,十年無可崔意者。一旦,工者於後嵓百丈阬剖石,得紫龍卵,其里人来觀者持羊酒賀。造成硯,長尺,廣減十之四;厚重寛平,開匣粹潤,若有德君子;上下眼各四,當中暈七,里又有文;表裏無有纎瑕,微近手則潤澤可劘墨矣。崔抱硯輙忘寢食者,乆之;念竒寳不可私藏,其誰當之?不逺千里,授使者以来遺。予齋戒發封,諏吉日,以澄心堂紙、李庭珪墨、諸葛髙鼠鬚筆為之記。皇祐癸已十二月二十八日。(四庫全書?集部?別集類?端明集卷三十四)

墨辨

曾君視余墨一丸,其面文曰“新安上色香墨”,幕(音闕漫)曰“歙州李庭珪”,肌理光膩,與今之李庭珪墨形模不類也。其名字不同(邽珪不同),形制復異,謂之真珪墨,其可乎?然李超與其子庭珪,唐末自易水度江至歙州,地多美松,因而留居,遂以墨名。家本姓奚,江南賜姓李氏。超墨世不復傳,某嘗侍仁宗羣玉宴,輙賜得之。其面文“新安香墨”,其幕“歙州李超造”,與今所視形制切相類也。予謂:超與珪始至新安,各出姓名,尚用珪字;超死而珪業益精,面有龍文而其名亦用邽者,乃知名字不同,形制有異者,作之有先後也。或曰:“何以決知之?”曰:“類其父超也;蓄藏於中數十百年:非偽効也。”予既辨之,而墨遂歸我家。墨哉!可無恨矣。書其説以贈曾君,或墨之思,攬予説可以少解。嘉祐八年癸卯九月二十八日記。(四庫全書?集部?別集類?端明集卷三十四)注:幕(音闕漫)。按:所缺字为删涂字,实不为缺。盖原或作“音同漫”,后知幕 即 漫 耳 , 無 勞 借 音,故删涂同字,直为音漫;后人不知,以涂处为缺字,遂注为音闕漫。《汉书?西域传第六十六上》:“以 金 銀 為 錢 , 文 為 騎 馬 , 幕 為 人 面 。”颜注:張 晏 曰 : 「 錢 文 面 作 騎 馬 形, 漫 面 作 人 面 目 也 。 」 如 淳 曰 : 「 幕 音 漫 。 」 師 古 曰 :「 幕 即 漫 耳 , 無 勞 借 音 。 今 所 呼 幕 皮 者 , 亦 謂 其 平 而 無文 也 。 」

蔡忠惠集三十六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宋蔡襄撰。襄有《茶錄》,已著錄。《宋史?藝文志》載襄集六十卷,奏議十卷;《文獻通考》則作十七卷,多寡懸殊,不應如是。疑《通考》以奏議十卷合於集六十卷,總爲七十卷,而傳刻訛舛,倒其文爲十七也。然其初本,世不甚傳。乾道四年,王十朋出知泉州,巳求其本而不得,後屬知興化軍鍾離松訪得其書,重編爲三十六卷,與教授蔣邕校正鋟板,乃復行於世。陳振孫《書錄解題》惟載十朋三十六卷之本,與史不符,葢以此也。元代板復散佚,明人皆未覩全帙。閩謝肇淛嘗從葉向高入秘閣檢尋,亦僅有目無書。萬厯中,莆田盧廷選始得鈔本於豫章俞氏,於是御史陳一元刻於南昌,析爲四十卷;興化府知府蔡善繼復刻於郡署,仍爲三十六卷,而附以徐■〈火勃〉所輯别紀十卷。然盧本錯雜少緒,陳蔡二本均未及銓次。其後,里人宋珏重爲編定而不及全刻,僅刻其詩集以行。雍正甲寅,襄裔孫廷魁又裒次重刻,是爲今本。觀十朋《序》稱,所編凡古律詩三百七十首,奏議六十四首,雜文五百八十四首,則巳合奏議於集中;又稱嘗於張唐英《仁英政要》見所作《四賢一不肖》詩,而集中不載,乃補置於卷首;又稱奏議之切直舊所不載者,併編之:則十朋頗有所増益,巳非初本之舊。今本不以《四賢一不肖》詩弁首,又非十朋之舊;然據目錄末徐居敬跋,則此本僅古今體詩從宋珏本;更其舊,第其餘,惟刪除十五卷、十九卷内重見之《請用韓琦、范仲淹奏》一篇而巳,則與十朋舊本亦無大異同也。襄於仁宗朝,危言讜論,持正不撓,一時號爲名臣。不但以書法名一世,其詩文亦光明磊落,如其爲人。惟其爲秘閣校勘時,以《四賢一不肖》詩得名,《宋史》載之本傳,以爲美談。今考,其時范仲淹以言事去國,余靖論救之,尹洙亦上書請與同貶,歐陽修又移書責司諫高若訥,均坐譴貶謫。襄時爲祕閣校勘,因作是詩,至刋刻模印,爲遼使所鬻。夫一人去國,衆人譁然而爭之,章疏交於上,諷刺作於下,此其意雖出於公,而其迹巳近於黨,北宋門戸之禍,實從此胚胎。且宋代之制,雖小臣亦得上書;襄旣以朝廷賞罰爲不公,何難稽首靑蒲,正言悟主?乃僅作爲歌詩,使萬口流傳,貽侮鄰國,於事理尤爲不宜。襄平生著作確有可傳,惟此五篇,不可爲訓。歐陽修作襄墓誌,削此一事不書,其自編《居士集》亦削去與高司諫書不載,豈非晚年客氣漸平,知其過當歟?王十朋續收入集,殆非襄志。讀是集者,固當分别觀之,未可循聲而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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