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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翰晖书画协会博客 http://blog.sina.com.cn/hhshxh
简 介
翰晖书画协会创立于2008年4月,以“弘扬国粹,以书会友,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为宗旨,以提高广大同学的艺术和文化修养为目的,由校内书画爱好者在学校团委领导下自愿组成的书画艺术团体。书画协会秉承书画艺术传统,鼓励同学们加强联系,切磋学习,提高书画鉴赏水平和创作能力,繁荣书画创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翰晖书画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书画创作和研究,交流创作经验;举办书画讲座和书画展览;组织会员参加各种书画比赛和其他活动。如广州高校书画联展,本校优秀书画作品展等。创办一年来,多次受邀参加兄弟学校书画展览,参加各类大型书画比赛。在2008年12月6日成功举办首届书画展,大大丰富了校园的文化生活,得到了全校师生及兄弟学校书画协会广泛好评。 本协会内设秘书部,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书法绘画部。下面简单介绍各部门的的主要工作任务: 秘书部:负责管理协会经费,整理资料档案;记录考勤及每次会议情况。协调各部门做好工作。
外联部:负责本协会与校团委各社团的联系,联系外校社团和本协会进行联谊活动。 组织部:负责策划和安排协会内部的各项活动,做好后勤工作。 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内部宣传工作,如出海报,写通知等。 书法绘画部:交流书法绘画心得,协助宣传部做好各类宣传工作。 真诚希望所有爱好书画的朋友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为书画艺术的明天描绘更美好的蓝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书画协会,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校团委社团部的领导下,由具有共同爱好的学生自愿组成。是学校批准成立的协会。
第二条: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书画协会是一个以培养书法、绘画人才为宗旨的社团。它的最终目标,是让书画爱好者得以进一步地发展书法、绘画才能。
第三条: 书画协会针对在书法、绘画有一定的基础并极其浓厚兴趣的同学。定期开展书法、绘画讲座、比赛等。以提高其水平为宗旨,以老师传授经验为辅,学生训练比赛为主的原则,为书画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自我,提高自我的天地。
第四条: 本协会的宗旨:弘扬国粹,以书会友,活跃校园文化。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 凡在校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经理事会审批,办理手续,成为本协会的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一)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有参加由本协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本会、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接受学校上级领导或本会委托的工作和任务。
第八条: 每个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协会的组织生活,接受协会内外的监督,不允许任何会员脱离协会自由活动。
第九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要求退会,由协会有关负责人在理事会讨论研究决定,通过之后宣布退会。 第十条: 在协会的各项活动中,会员须增强团体意识,遵守协会听从协会安排。 第十一条: 会员须保持内部团结互助,共同进步,在外积极维护本会声誉。 第十二条: 未经协会内部批准,会员不得从事任何涉及以协会名义开展的活动。 第十三条: 在协会书画培训活动中,会员须自觉维护协会公共用品,定期向培训组各组长上交作品(培训成果检查)。 第三章 协会的组织制度
第十四条: 协会每一名会员服从协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协会会员必须服从校团委。
第十五条: 协会上级组织应积极听取下级组织的意见,下级组织也应积极向上级组织提出宝贵意见,以完善协会组织。
第十六条: 协会定时召开会员会议,讨论协会的管理和工作问题。协会对有关问题的处理要征求会员们的意见,再由理事会做出裁决。
第十七条: 协会的各类部门,都必须重视协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各部门的工作,保证协会工作健康向上发展。
第十八条: 所有会员在书画协会办公室练字、工作、会议、搞活动时必须要佩带胸卡,若没带者按缺席处理。
第十九条: 协会实行定时值班制度。凡值班的会员迟到5分钟者要说明原因并记录,迟到三次者视为缺席一次。值班时间内需要离开者须说明原因,经同意才准离开,擅自离开者视为早退,累计两次视为缺席一次。
第二十条:所有会员在练字、工作、会议、搞活动时不得穿短裤,拖鞋,无袖衣服。
第二十一条:会员在书画协会办公室练字,工作、会议、搞活动。若有事不能到场者须事先向有关副会长以上请假,并得到有关副会长以上签字后批准,否则当作缺席一次。
第二十二条: 会员应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按照协会有关会员管理规定实行考勤登记,缺席超过三次者当自动退会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于有违反纪律的会员,可给予帮助教育,若仍不求上进者,经协会研究通过劝其退会,开除会藉,对于严重违反学校纪律者交由校团委处理。 第四章领导机构以及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实行民主制。协会在每年召开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选举出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每年换届选举一次,产生新的理事会。日常工作由理事会负责开展。
第二十六条:协会的干部是协会工作的骨干,是会员的公仆,协会按照书画能力出色、组织能力强、责任心强、全心全意为协会办事的原则选拔干部。
第二十七条: 协会的各个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的第一章全部内容,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条件:
(一) 在该部门有一定的带头作用。
(二) 坚决执行协会各项决议和院团委下达的各项决定。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
(三) 有强烈的责任心,组织能力强,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会员,能正确、出色地完成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
第二十八条: 书画协会设会长,副会长各一名。下设组织部、外联部、书法部、绘画部、秘书部,各部设部长,副部长各一名。
(一)会长:负责本协会全局性决策,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全协会工作的计划、安排,人员的调配和管理,还负责统一各部意见和工作步骤,协调和统一各部关系。代表本协会对上负责,申请经费和接受任务。定时向社团部提交定期工作计划。
(二)副会长:重点负责协助会长搞好一切日常工作,协会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和联系,信息的交流。
(三)秘书部:协助会长及副会长做好对各部门工作的协调;管理协会财务及资料档案;做好协会各类会议的考勤与会议记录;建立和整理干事材料档;负责书画研究室的日常管理和处理本协会经费的统计和报销。
(四)组织部:负责协会内的一切活动安排,设计协会内的活动,会议的组织以及组织各类型的书画比赛。
(五)外联部:负责活动协会内气氛,对外联系加强本协会和本院各社团及院团委的联系,并联系外校社团和我协会进行联谊活动。
(六)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内部宣传工作,如出海报,写通知等。
(七)书法部:负责对会员的书法训练,交流,研究和协助老师对会员的书法指导。
(八)绘画部:负责对会员的绘画训练,交流,研究和协助老师对会员的书法指导。
(九)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对会长负责。各部部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门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
以上各部都应尽职尽责,不允许玩忽职守。 第五章经费
第二十九条: 经费来源: 院团委必要的划拨。开展大型活动时,向学校团委社团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其申请划拨一定的活动经费;向会员收取必要的工具费用。 第三十条: 经费的使用必须以节约为原则,根据活动各项材料的实际需要支出,做到“少用钱,多办事,办好事”,杜绝铺张浪费; 第三十一条: 经费的使用采用凭发票(收据)报销的形式; 第三十二条: 各项活动开展之前,负责人需提前向秘书处提供经费预算方案,由秘书处存档备案; 第三十三条:活动结束后两周内,需结清所有款项,持有效发票(收据)(背面注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交会长签名后到秘书部报销; 第三十四条:特殊原因未能取得发票(收据)的,须凭会长证明到秘书部报销;
第三十五条:会长学年度末以财务报告表向校团委汇报。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协会理事会制定并负责修改,解释权归属本协会理事会。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报校团委审批后公布,并自审批即日起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书画协会
二0 0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