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风雅书画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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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简介
2 社团宗旨
3 社团理念
4 第二届理事会成员
5 第三届理事会成员
▪ 发展简历
6 章程
7 第一章 总则
-会长
-团支部书记
-书法部部长
-手工艺部部长
-办公室主任
-策划部部长
-外宣部部长
-财务部部长
8 第三章 业务范围
9 第四章 会员
10 第五章 资产管理.实用原则
- (一)会费
-(二)财务报销
-(三)财务专人负责制度
-(四)财务登记制度
-(五)经费使用制度
-(六)财务公开和监督制度
11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12 第七章 附 则
13 历任会长
-第一届会长:徐磊
-第二届会长:伍春
-第三届会长:王利粉 简介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风雅书画协会成立于2013年,是在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院团委领导下的、由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原视觉艺术中心及美学社合并而成的兴趣性校园团体。目的在于给广大书画爱好者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以书会友,共同学习,不断提高,丰富本校大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书画学习的兴趣,唤醒他们对中华传统文化的热爱。
社团设有三大培训部门,即书法部、美术部、手工艺部,社团的主要工作为提高会员在书法、美术及手工艺方面的技能,增强其对书法、美术及手工艺的兴趣。同时社团还设有外宣部、财务部、办公室、组织部四个部门辅助,以维持社团工作的更好的开展。 社团宗旨
服务会员,丰富校园文化,陶冶全校艺术情操,提高艺术修养,追求艺术人生。 社团理念
以书会友,风雅情深。 第二届理事会成员
会长:伍春
副会长:洪焰玲 (兼财务部部长)、刘陈灵(兼外宣部部长)
办公室主任:黄延球
第二届理事会成员
组织部部长:王利粉
书法部部长:刘娇
美术部部长:陈磊
手工艺部部长:邓莉 第三届理事会成员
会长:王利粉
副会长:文云、李康美
办公室主任:陈明霞
组织部部长:张军平
财务部部长:李珊
外宣部部长:王丽杰
书法部部长:洪锦辉
美术部部长:蔡飞扬
手工艺部部长:曾湾 发展简历
2013年9月,应校团委要求,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视觉艺术中心及美学社进行合并重组,更名为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风雅书画协会,取自《诗经》“风雅颂"中风雅二字,寓意“风清气正,雅致情怀”。并由徐磊担任第一届会长。
协会自成立以来,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积极开拓进取。在服务会员,繁荣校园文化,加强对外交流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在第一届会长徐磊的领导下,成功举办了“商院韵"高校书画交流会,参加校外交流会多次。在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第十一届明星社团评比中荣获“优秀社团”称号。经过风雅书画协会全体成员的努力,大大提升了风雅书协会协会在各高校间的影响力,收获了校内外的好评。
协会发展至2014年,经第一届理事会推荐,全体会员选举,校团委审批,最终决定由江西省硬笔书协会员,江西农大南昌商学院经济系“视觉艺术”大赛书法类连续三届一等奖获得者伍春担任风雅书画协会第二届会长,洪艳玲担任副会长兼任财务部部长,刘成灵担任副会长兼任外宣部部长,黄延球担任办公室主任,王利粉担任组织部部长,刘娇担任书法部部长,陈磊担任美术部部长,邓莉担任手工艺部部长。
第二届理事上任后,进行一系列大胆改革,修缮协会章程,加大协会书写工具配置,积极拓展与校外的联系,不断摸索协会发展方向。
协会在2014年12月日成功举办了首届“雅墨缘”南昌市高校书画展,邀请了南昌市40余所高校书法社团校参加,部分高校社团由于当天有安排,实际到场30余所,展出作品130余幅。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党委副书记杨欢老师,学工部部长朱国海老师,学工部秘书张龙老师出席本次活动。活动邀请中国书法教育培训联盟主席、中国教育部考试中心硬笔书法高级培训师、江西省硬笔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南昌市硬笔书法协会主席唐江华主席作为特约嘉宾与南昌市各高校进行亲切交流并为我协会题字“以书会友,风雅情深”留念,并书写“厚德博学”赠送我校党委书记杨欢老师留念。席间,江西省硬笔书法协会办公室主任习贵平先生也来到活动现场,一同参与本次活动。
协会经历两年发展,在理事会成员及全体会员的努力下,不断进取,秉承“服务会员,丰富校园文化,陶冶全校艺术情操,提高艺术修养"的宗旨,最终提炼出“以书会友,风雅情深”的核心价值理念,指导协会不断向前发展。 章程
本章程由第二届会长伍春在原有章程的基础上修改,调整了原有不规范的格式,去掉过时的、不适用的内容,加入部分新内容。本章程为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风雅书画协会活动准则,全体成员须自觉遵守本章程并维护本章程威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风雅书画协会,简称“风雅书画协会”。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风雅书画协会成立于2013年,由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原视觉艺术中心及美学社合并而成的兴趣性校园团体。目的在于给广大书画爱好者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共同提高,修身养性,丰富我校在校大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书画学习的兴趣,唤醒我校学生对中华传统文化的热爱。社团下有三大培训部门,书法部、美术部、手工艺部,社团的主要工作为培训会员们以上三方面的技能,增强以上三方面的兴趣,在三大培训部门的基础上,社团还设有外宣部、财务部、办公室、组织部四个部门辅助,以维持社团工作的更好的开展。
第二条:本社团是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学生社团成员,接受院社团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社团宗旨
(一):陶冶艺术情操,提高艺术修养,追求艺术人生。我们社团的目的在于:增强艺术技能,丰富校园生活。
(二):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学院的管理及指导,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结构及各部门职责
会长
第五条:会长的职责
(一) 在学院团委的指导和社团服务中心的监督下,结合学院的工作要求及会员对本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决定本社的发展方向,制定本社的发展规划等。
(二) 根据社团发展规划和具体活动计划,组织安排社团活动。
(三) 推举下一任会长候选人。
(四) 提名本社的优秀会员。
(五) 进行维护本社日常工作的其他活动。
第六条:会长的产生方式及其职能
(一) 新会长由上任会长提名,上任会员代表投票表决。
(二) 上任会长卸任前,推举下任会长候选人一名。会长的任期为一年,可连任。
(三) 在社团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会员代表对候选人进行选举。选举时投否决票。如果原会长候选人得到的否决票过半,上任会长将重新推举新的会长候选人。
(四) 会长对学院团委、全体会员负责。
(五) 会长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社团的各项工作,监督本社团主要工作人员的工作等。(二) 副会长
第七条:副会长产生方式及其职能
(一) 副会长由新一任会长结合上任会员代表的意见提名、理会会选举和院社团服务中心审核产生。
(二) 新任会长产生后,提名下一任副会长候选人若干。
(三)该名单上的候选人经院社团服务中心审核后,方可成为新任副会长。
副会长对院社团服务中心、全体会员及长会负责。副会长的任期为一年,不得连任。
副会长主要负责本社的经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社团的财务和档案的管理;社团与院社团服务中心的沟通;社团活动的宣传;社团的学术研究活动的组织与策划;社团与其他机构的联系等工作。
团支部书记
第八条:团支书产生方式及其职能
(一) 该名单上的候选人经院社团服务中心审核后,方可成为新任团支书。
做好对风雅书画协会党、团知识的传播,保持社团的鲜活力,会员的维护工作。活动所需嘉宾和老师的邀请等。提前写好请帖,邀请相关嘉宾出席。
书法部部长
第九条:书法部部长产生方式及其职能
(一) 在社团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会员代表对候选人进行选举。选举时进行投票,投票结果产生后,按照各候选人所得票数形成初步竞选结果名单。
(二) 该名单上的候选人经院社团服务中心审核后,方可成为新任书法部部长。
书法部部长负责每次书法培训的组织实践工作。
第十条:美术部部长产生方式及其职能
(一)在社团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会员代表对候选人进行选举,选举时进行投票,投票结果产生后,按照各候选人所得票数形成初步竞选结果名单。
(二) 该名单上的候选人经院社团服务中心审核后,方可成为新任美术部部长。
美术部部长负责每次美术培训的组织实践工作。
手工艺部部长
第十一条:手工艺部部长产生方式及其职能
(一) 在社团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会员代表对候选人进行选举。选举时进行投票,投票结果产生后,按照各候选人所得票数形成初步竞选结果名单。
(二) 该名单上的候选人经院社团服务中心审核后,方可成为新任手工艺部部长。
手工艺部部长负责每次手工艺培训的组织实践工作。
办公室主任
第十二条:办公室主任产生方式及其职能
(一)在社团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会员代表对候选人进行选举。投票结果产生后,按照各候选人所得票数形成初步竞选结果名单。
(二) 该名单上的候选人经院社团服务中心审核后,方可成为新任办公室主任。
风雅书画协会招新简介等宣传材料的制作,活动总结、优秀社团申报材料等材料的制作、整理以及保存工作(包括各个活动所需要的资料收集工作),社团理事会会议资料整理。
策划部部长
第十三条:策划部部长产生方式及其职能
(一) 在社团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会员代表对候选人进行选举。选举时进行投票,投票结果产生后,按照各候选人所得票数形成初步竞选结果名单。
(二) 该名单上的候选人经院社团服务中心审核后,方可成为新任策划部部长。
主要负责组织会员参与校内和校外相关活动,并对每次活动相关的道具租借等,对学院组织参与的活动积极配合。后勤工作;所有活动的活动人员的组织和安排。
主要活动以及常规活动的策划及策划书的制作(策划书制作后交团支部修改和保存);并经过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即可实施。
外宣部部长
第十四条:外联部部长产生方式及其职能
(一) 在社团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会员代表对候选人进行选举。选举时进行投票,投票结果产生后,按照各候选人所得票数形成初步竞选结果名单。
(二) 该名单上的候选人经院社团服务中心审核后,方可成为新任外联部部长。
所有活动的场地申请与联系;
与外部活动的联系;
主要负责与外校的联系与交流;与其他学校共同商定举办相关活动;参与活动的是全体社团成员。
所有活动海报和板报的制作;所有活动拍照以及照片的保存,新闻稿的撰写以及拍照保存;负责校园和校外宣传横幅和标语。
主要负责活动信息的传递,以及配合活动培训工作。
财务部部长
第十五条:财务部部长产生方式及其职能
(一)在社团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会员代表对候选人进行选举。选举时进行投票,投票结果产生后,按照候选人所得票数形成初步竞选结果名单。
(二) 该名单上的候选人经院社团服务中心审核后,方可成为新任财务部部长。
登记会费及协会各项收入;
报销各项协会支出;
每学期和换届时做好账目明细工作。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十六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一) 定期培训;
(二) 举办书画展;
(三) 举办艺术类大赛,参加对外交流。
第四章 会员
第十七条:申请加入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 具有江西农业大学上学院正式学籍。
(二) : 承认本社团章程。
(三) : 遵守社团成员应尽义务。
第十八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 提出入会申请。
(二): 有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选举权是指选举会员代表大会成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被选举为会员代表大会成员的权利。
(二)参与本社活动的权利,学习艺术文化知识,参与文化知识交流。
(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
(四)对本社机构成员及其工作批评、建议的权利。
(五)共享风雅书画协会提供的各种信息、资料。
(六)社员在社团活动中遇到困难,有权请求协会帮助解决。
(七)获得荣誉的权利:每一年有突出表现的社员将被本会评为优秀社员,有荣誉表彰。
(八)作为本会会员的其它权利。
第二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决执行本社有关决议;拥护和支持常务理事社的领导;努力完成本社交给的任务;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各种活动。
(二)参与社团活动时遵守活动纪律、维护活动正常秩序的义务。
(三)遵守本社章程、积极维护商学院风雅书画协会名誉的义务。
(四)按时交纳社费的义务
(五)作为本社社员的其它义务。
(六)按时参加社团的每次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其所在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凡三次活动无故不到者将做退会处理,不退会费。
第二十一条:社员加入本社应当履行如下程序
(一) 在社团纳新时(一般在每学年上学期开学一个月之内举行),有意加入本社的同学需填写《商学院学生社团入社申请表》。
(二)缴纳社费后将得到由社团联合会统一印制、本社颁发的社员证一张。社员凭社员证参加本社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退社
社员经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书面声明后即可退出风雅书画协会,社员入社满一个月,经催告,无正当理由,两次不参加社员大会或三次其他部门会议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十三条: 除名
社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会员代表大会决定可予以除名:
(一)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二)故意损害南昌商学院风雅书画协会权利、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三)其他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的;
社员被除名的,自会员代表大会决定公布之日起即丧失社员资格。
当事人被除名后可要求会员代表大会复议一次,但对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必须服从。
第五章 资产管理.实用原则
(一)会费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二)财务报销
第二十五条:所有协会内部的财务报帐须专门发票,无法取得发票的报帐须经过社长同意且出具相关的收据或凭证方可报账。财务应及时报销。
(三)财务专人负责制度
第二十六条:所有协会财务的报销和支出由财务部负责,专项活动经费须经民主讨论决定。
(四)财务登记制度
第二十七条:财务部登记各项收入和支出,不论大小。外联部若有创收,也应由财务部登记。院所批经费,需由财务部登记。所有收入须由社长和收入负责人签名,所有支出需由报销人以及(副)会长共两人签名。
(五)经费使用制度
第二十八条:经费使用前需报知相关负责干部,经协调和批准后方可执行。数目过大者须经全体干部民主讨论决定。
(六)财务公开和监督制度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每学期和换界前做好收支帐目明细,协会内部发放,并在协会群上公布。凡协会成员均可向财务部询问财务收支情况,财务部必须详细回答,会员如有异议,可由干部民主表决。
第三十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一条;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二条: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本社团资源管理必须执行院社团服务中心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院社团服务中心和校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必须接受院团委的监督,并每月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清单。
第三十四条:本社团换届或跟换社团负责人前必须接受院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五条: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决议。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终止决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学院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学院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学院主管单位和社团服务中心的监督下,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章称由伍春同学于2014年9月8日修订。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二条: 南昌商学院风雅书画协会理事会享有对本章程的解释权。
风雅书画协会
2014年9月17日 历任会长
第一届会长:徐磊
主要贡献:组建第一届理事会,确立组织机构,举办了“商院韵"高校书画交流会,参加校外交流会多次,为风雅书画协会对外交流奠定了基础。在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第十一届明星社团评比中,荣获“优秀社团”称号。
第二届会长:伍春
主要贡献:组建第二届理事会,精简组织机构,修订章程,完善协会培训材料的配置,成功举办首届“雅墨缘”南昌市高校书画展,规模空前,举办首届会员成果展,组织协会对外交流10余次,极大的增强了协会在校内及校外间的知名度。
第三届会长:王利粉
主要贡献:组建第三届理事会;完善章程举办第二届雷锋月“风雅杯”会员作品成果展;在培训方面加强同附近高校交流多次与南昌理工、江西机电学院进行书法切磋;传承协会对外交流10余次;并参办了首次昌北高校书画协会素质拓展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我校同昌北高校的联系,为日后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第十三届明星社团评比中荣获“优秀社团”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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