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艺分子 发表于 2009-7-20 09:27:16

关于征集科普文艺作品暨举办科普文艺汇演活动的通知

关于征集科普文艺作品

暨举办科普文艺汇演活动的通知





市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区(县级市)科协,企业科协,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贯砌落实,在广大公众中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风尚,结合广州开展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建设广东“首善之区”的实际,经研究,确定在全市征集科普文艺作品并举办科普文艺汇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的

通过科学与艺术、科学普及与文化活动的有机会结合,以寓教于乐、公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科普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正确的科学思想和崇高的科学精神,提高人民群众公共事务的参与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推动人民群众科学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    活动时间

科普文艺作品征集时间:6月20日-8月20日

科普文艺节目汇演时间:9月22日(暂定)

三、    作品参评条件

(一)作品形式

本次活动征集的科普文艺作品,包括歌曲、舞蹈、曲艺(相声、说唱、快板、诗朗诵的等)、小品、戏剧等各种形式,表演时间在10分钟以内。

(二)内容要求

作品应具有较好的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和观赏性。

1.   思想性。主题思想和内容健康向上,反映时代主旋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

2.   科学性。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有助于启迪群众智慧,激励人们积极向上,反对愚昧落后观念和行为。

3.   艺术性。作品整体构思新颖,结构严谨完整,情节生动活泼,形象鲜明丰富,语言明快流畅,富有独创性和感染力,注重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结合,有较好文化品位。

4.   观赏性。作品应贴近城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反映广州积极社会发展状况,通俗易懂,雅俗共赏,为群众喜闻乐见。

四、    作品征集

(一)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区(县级市)科协,企业科协,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要努力发掘、收集、编创有特色、有质量的科普文艺作品积极选送参加本次活动。

(二)         动员辖区内学校、企业、街道等单位参加科普文艺作品征集和汇演活动。

(三)         征集的作品要突出科普内涵,鼓励自编自演。

五、    作品评选

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征集作品和汇演节目进行评选。评出科普文艺作品创作一、二、三等奖;评出科普文艺表演一、二、三等奖;根据选送作品的数量个质量评出优秀组织奖。

六、    作品提交

(一)申报材料:应征作品需提交《广州科普文艺作品推荐表》一份和作品正文一式三份(正文用A4纸仿宋体3号字打印),同时提交作品电子文档。

(二)截止时间:8月20日前提交作品文本,有演出DVD影像资料的同时提交。

(三)提交地址:广州市环市中童心路西胜街42号,广州市科协科普部,邮编:510091,邮件须注明“科普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字样,本次活动征集的作品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七、    作品使用

本次活动为社会公益性活动,应征者提供的作品应确保无版权争议,有利于公益性演出和展示。



附件:广州科普文艺作品推荐表



                                                                                          二00九年六月十七日

曹天舟 发表于 2009-7-20 16:16:14

好一个命题作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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