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校书画联合会
成员高校
(截止至2014年11月18日,按音序排名)
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华北电力大学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戏曲学院
中华女子学院中央财经大学
组织结构
职能机构职务姓名所属高校
轮值主席
主席
蒲师培
中国人民大学
理事会
秘书长
杜雨桐
北京师范大学
财务部
部长黄朝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副部长李林蔚北京师范大学
办公室
部长田佳丁清华大学
副部长黎琳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副部长韩一依北京师范大学
副部长徐嘉瑜中国戏曲学院
宣传部
部长
黄怡欣
国际关系学院
指导老师
马俊明,字石新,1954年出生于北京。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北京书法家协会理事、北京篆刻委员会委员、日中书道联盟北京理事、东西方书画院副院长。幼年发蒙于中国著名书法家、篆刻家李文新先生,毕业于中国书法学院。1992年被编入《中国当代书法家辞典》,1998应日本书道会邀请在东京举办个人书法篆刻展,1998年至2008年应加拿大驻华使馆邀请,四次赴多伦多、渥太华、蒙特利尔参加文化交流展。
苑承伯,北航老年书画研究会会员,北航老龄大学前常务副校长。幼从家学,酷爱书画,勤练不辍,擅长隶篆、写意。耄耋之年,坚持为中小学生、大学生和离退休教工义务教学,广受学员喜爱。
组织章程
北京市高校书画联合会章程
(北京工业大学书法协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墨香书画社、北京化工大学书画社、北京交通大学书画协会、北京林业大学“水木石”书法艺术交流协会、北京师范大学书法协会、北京中医药大学书画协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书画协会、国际关系学院书法绘画设计协会、华北电力大学墨友书画社、清华大学学生艺术团美术社、中国传媒大学书画协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静斋书画协会、中国人民大学书画协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书法美术协会、中国戏曲学院社联书画社、中华女子学院墨风书法协会审议通过)
序言
书法和中国画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瑰宝。两千年来,中国书画已发展为成熟的艺术形式,并且迈出国门,走向世界。当前,艺术教育日益受到重视,教育部加大了艺术教育的投入。而高校书画类社团作为高校校园文化的建设者、传统文化的弘扬者、艺术传播的践行者,始终为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文化事业而努力。
目前,北京市各大高校都有规模不同的书画类社团,为校园文化建设付出了自己的努力。为了更好传承和弘扬书画艺术,繁荣校园文化,提升大学生文化素养,有必要整合各校资源,结合各校优势,建立社团联合会并长期、规范运行。
2014年4月19日,“京城书韵”北京市高校书画交流会暨北京市高校书画联合会成立仪式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举办,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华北电力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戏曲学院,中华女子学院等(按首字母排名,排名不分先后)的书画类社团和文艺代表队共同宣布北京市高校书画联合会成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组织名称:北京市高校书画联合会
英文名称:the Union of Beijing Universities Calligraphy and Painting Associations
缩写名称: UCPA Beijing
第二条 北京市高校书画联合会是由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华北电力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戏曲学院,中华女子学院(按首字母排名,排名不分先后)的书画类社团与文艺代表队联合发起的北京地区高校社团联合组织。
第三条 北京市高校书画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非营利的具有联盟性质的文化艺术类学生组织。
第四条 联合会主要工作为:
(一)负责筹办北京市高校书画类社团联合性活动;
(二)积极地协调、服务高校书画社团,增进各高校书画社团的联系与交流;
(三)提高各高校学生的文化艺术素养,丰富北京各高校学生的课余生活,推动高校书画社团的发展进步,弘扬博大精深的书画传统文化,促进各高校学生对书画等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弘扬。
第五条 联合会受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的指导与支持,组织开展书画联合交流活动,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有权利对联合会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 联合会秘书处设置在共青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分会设置在各高校本部相关组织内。
第二章、联合会职能
第七条 联合会应尽职责为:
(一)举办北京市高校书画交流会是联合会的重要工作。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理事会表决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取消;
(二)响应中国美术馆、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北京市书法家协会和北京市美术家协会等的号召,为开展的各类大型书画展览及相关活动提供志愿者;
(三)积极推进北京市高校书画类学生组织的资源整合与合作,建立长效规范的活动合作平台;
(四)积极对外宣传,拓展与北京市其他高校在书画领域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扩大联合会覆盖全北京市高校书画团体的组织规模;
(五)积极发挥组织的社会效益,致力于构建高校校园文化,开展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向社会提供相关文化服务。
第三章、联合会机构
第八条 联合会下设轮值主席,以及理事会、秘书处、宣传中心三个职能部门。
第九条 联合会职能机构人员由北京市高校书画联合会年度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年度会议选举时间为每年的4月至5月。
第十条 轮值主席
(一)联合会实行轮值主席负责制。轮值主席是联盟的第一负责人,是联盟的最高管理者和联盟的法定人代表,负责联盟各项工作的总体规划与安排;
(二)联合会设轮值主席一名;
(三)轮值主席负责定期召集并主持本联盟的常务会议,商讨并宣布之后的工作计划,协调各社团及各部门工作(原则上每学期一次);
(四)轮值主席负责联合会的外联工作,积极与其他组织联系,扩大联合会的影响;
(五)轮值主席实行年选制,由本人自荐,在北京市高校书画联合会年度会议上进行自我陈述以及答辩,由理事会进行投票,票数最多者当选;
(六)轮值主席所在学校人员不得担任理事会、秘书处和宣传中心的秘书长;原则上轮值主席不得由同一高校人员连任;
(七)轮值主席应遵守联合会章程,接受理事会的监督。
第十一条 理事会
(一)理事会原则上由各参与高校书画类社团第一负责人组成,若该校有多个社团加入联合会,需在该校内部选举一名人员担任理事会理事。轮值主席所在学校由社团第二负责人担任;
(二)理事会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三名;
(三)理事会有权选举轮值主席,对轮值主席享有建议与监督权;有权拟定、提交活动草案,对联合会未来的决策参与意见,并对各类活动所作决定享有否决权;
(四)理事会有义务遵守联合会章程,保护联合会资产,维护联合会名誉;应支持轮值主席工作,并对各项决策进行审核复议;自觉接受成员的监督。
第十二条 秘书处
(一)秘书处由各高校书画类社团人员组成,同一高校人员不得超过秘书处总人数的四分之一(含);
(二)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三名;
(三)秘书处负责联合会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汇编等工作,以及审计管理联合会的各项资金;并负责收集实时信息,及时发布联合会通知。
第十三条、宣传中心
(一)宣传中心由各高校书画类社团人员组成,同一高校人员不得超过宣传中心总人数的四分之一(含);
(二)宣传中心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三名;
(三)宣传中心负责对联合会各项活动即时报道工作,通过媒体稿件积极宣传联合会活动的情况与成果,并加强与校内外媒体的信息交流,提高联合会的知名度;
(四)宣传中心负责在各大高校书画论坛,人人主页、微信平台等发布联合会活动信息,并负责活动海报的设计制作与活动影像资料等的处理。
第四章、联盟成员
第十四条 联合会成员由北京市各高校书画类学生组织自愿组成。
第十五条 凡在各高校成立的书画类社团组织,承认和遵守联合会章
程并提出加盟申请,经联合会理事会审核通过,即可成为北京市高校书画联合会成员,社团内人员均为联合会会员;经联合会理事会同意,其中个人会员可担任联合会内其他各项职务。
第十六条 加入资格
高校社团申请入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所属高校为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国家教育部门审批成立的依靠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社团需为在该校社团联合会、艺术中心、艺术团或校团委注册的正式社团且社员人数在5人以上;
(二)申请加入联盟须经其主管部门(校党委宣传部、团委等)同意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三)同一学校可以允许多个社团加入联合会,但最多不超过三个。
第十七条 联合会成员加盟程序
(一)提交加盟申请书。
(二)经联合会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十八条、成员社团退出
(一)对不履行职责或严重损害联合会声誉的社团成员,经理事会研究,联合会可提出取消成员资格并发布缘由公告。
(1)联合会提出取消成员资格前,通知相应社团成员的校方负责人;
(2)社团成员被取消成员资格后,同一学校的其他社团可申请加入联合会。
(二)存在与联合会理念不合,无法满足联合会各项合作要求,社团人数少于5人,社团解散等情况的社团成员,可主动申请退出联合会。
(1)主动申请退出联合会前,社团成员有义务通知理事会,获得许可后,方可正式提交退出申请;
(2)主动申请退出联合会的社团成员,有义务向联合会推荐同校其他优秀社团加入。
第十九条 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联合会组织开展的各类书画交流活动;
(三)对联合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四)参加由联合会协助组织的书画展览、比赛和交流等;
(五)自愿加入联合会,也可自由退出联合会。
第二十条 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尊重并维护联合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二)协助完成联合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向联合会及时反映本校书画活动情况,提供相关信息。
第二十一条 联合会社团成员经理事会批准后允许代表联合会对外进行交流活动。
第五章、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 联合会现无固定资产,所有活动费用原则上由活动主办方负责。
第二十三条 联合会经费来源
(一)捐款;
(二)学校相关组织资助;
(三)社团赞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 经费使用
联合会所有的经费应用于实现联合会宗旨,且在本章程及其相关细则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经费使用的责任方为秘书处,受理事会及全体成员的监督。若违反规定使用经费将承担所有责任。
第二十五条 财务管理
因目前联合会暂无固定资产,故管理工作暂时还未开展,等今后资金运转正常后,再行详尽规定。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六条 对联合会章程的修改,须由成员提出申请,经联合会理事会讨论后,成员2/3以上人数表决通过,并择日生效。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联合会以成员为中心,对全体会员负责。对联合会名誉和工作产生负面影响的成员,联合会任何成员都有权提请轮值主席和理事会对其行为进行调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开除其成员资格;对表现积极的成员,应予以一定非物质奖励。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北京市高校书画联合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审议通过
主要活动
“京城书韵”第一届北京市高校书画交流会
(2014年4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京城翰墨放异彩 16所高校相聚贸大启动北京市高校书画联合会
京城翰墨放异彩,书韵含香显春华。4月19日“京城书韵”北京高校书画交流会暨北京市高校书画联合会成立仪式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举办。北京市书法家协会理事马俊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苑承伯应邀出席了本次交流会及成立仪式,并被聘为北京市高校书画联合会指导老师。
上午9:00,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求真楼一楼留学生自习室中响起了悠扬的中国古典音乐,一幅幅优美飘逸的书画作品映入每个在场者的眼帘。北京市16所高校的学生来到现场,各自展示书画功力并相互学习。马俊明说道,持之以恒和勤加练习是练好书法的诀窍所在,并且要多接触音乐、诗歌等艺术形式,提高自身修养,这对于提升自己的书画能力也很有帮助。另外,要选择一种自己喜欢的字体坚持练习下去。他希望在场的书画爱好者们能够将中华文化沿承下去,为作为一个中国人心中的“中国梦”、一个书家心中的“书家梦”的实现而努力。
随后马俊明以篆书的“奉献”二字进行现场创作,苑承伯用隶书题出“金石为开”四字,两幅字充满了老一辈书法家对后辈们的劝诫和希望。到场的学生们在现场创作环节挥毫泼墨,学生们的作品或飘逸飞扬,或秀丽颀长,凝聚了辛勤练习的汗水和心血。两位老师对参展作品中的获奖作品作者进行了颁奖。
下午13:30, 16所高校的书画社团代表齐聚诚信三层国际会议厅,启动北京市高校书画联合会。
会议伊始,主持人介绍联合会建立的背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社团联合会主席张子睿宣读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关于成立北京市高校书画联合会的批复,共青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于泓斌,北京市高校书画联合会指导老师马俊明、苑承伯分别发表讲话。
于泓斌对学生泼墨挥毫,各展风采的活动表示支持,称赞书画艺术类活动丰富了贸大中国学生和留学生的生活,弘扬了中国传统文化。
马俊明老师代表北京书法家协会对联合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表示愿为同学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学习书法要先专后博”,白发苍苍仍精神抖擞的苑承伯如此提醒后生,台下的一些学生听到这里不约而同地点头赞同。“不同书体之间共性的东西是多的,个性的东西是少的”,他希望学生学会触类旁通,才能提高得更快。
16个高校的书画协会负责人以书画会友,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但大家志同道合,展示各自社团的发展现状,展示对社团未来的期望,欢声笑语时常荡漾在庄严的会议厅。
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有书法相关的专业设置,因此成熟的活动经验和规模强大的指导教师阵容让其他院校负责人惊叹连连。除了基础训练、书画讲座等常规活动外,中国戏曲学院的“画脸谱”活动,中华女子学院的“创意吹墨大赛”则让在场学生大开眼界。但也有不少书法协会,如国际关系学院、中国地质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遇到人员流失和活动难以展开的问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周琛也表达了加入北京市高校书画联合会的喜悦,他以“前程似海,来日方长”来祝愿北京市高校书画联合会,获得了一片掌声。
随后,主持人宣布北京市高校书画联合会成立,16个高校的社团代表在签名板上签名并合影留念。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书画协会会长朱伟豪宣读联合会的部分制度和工作。
会后,北京市高校书画联合会召开内部会议,确定了联合会的轮值主席、理事会、秘书处以及宣传中心的任职安排以及下届北京高校书画交流会的举办地点。
“我打满分!”,当被记者问道“如果要给这场活动打分您打几分?”时,指导老师苑承伯笑着答道。他表示财经类院校把人文艺术类活动办得如此充满创意实在是出乎他意料,他还称赞联合会给热爱书法的学生提供了条件和平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高咸嘉认为书画协会在许多学校的社团中处于弱势地位,此次联合可以提高大家对书法的重视,旨在重拾中国传统文化。
本次活动由共青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社团联合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艺术活动中心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书画协会共同主办。
“水木簪花”第二届北京市高校书画交流会
(2014年11月 清华大学)
2014年11月1日,星期六,正是北国的秋天,天朗气清,风中透着寒意。早上八点半,清华的校园还未完全苏醒,就有来自北京二十一所高校的,近一百二十名书画交流代表,抵达了新清华学堂。此时的新清华学堂已经被布置一新,二楼展厅陈列着各个高校的书画作品,这些作品由各校书画爱好者选送,由我校艺术团美术社选拔,装裱并布展。
在各高校代表短暂参观了展览后,上午九点,“水木簪花”开幕式正式开始。校团委老师林正航,美术社指导老师宋焕成,李哲,美术社辅导员杨萧作为嘉宾出席开幕式,美术社社长邹坤达主持仪式。首先,由社长邹坤达致开幕词,讲述清华大学积淀百年的书画传统,并向各高校代表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然后,由到场嘉宾致辞,林正航老师身着《马兰花开》剧务服,以我校著名话剧《马兰花开》为例,强调了艺术在高校之间传播的重要性;宋焕成老师于1991年重建清华美社,如今已经是第二十三个年头,宋老师回顾了美术社的辉煌历史,又对我们今后的发展寄予了重望,足见其情谊深厚;李哲老师则讲述了自己作为一名书法特长生,逐渐成为指导老师的过程,以独特的视角讲述了坚持学习艺术的难能可贵。之后,各校代表互相交流,参观展览。
上午十点整,我们的活动进行第二项——特色游清华。每十位校方代表一组,由两名美术社队员带领,参观清华秋色。清华路上,金色的银杏落叶铺了满地,我们带领大家游览二校门,大礼堂,品尝观畴园的饭菜,给大家讲解同方部,水木清华,二教还有许许多多属于清华的珍贵回忆。各个学校的代表在参观过程中,打破陌生的隔阂,进行了关于艺术与生活的热切交谈。“特色游清华”活动不仅让远道而来的学生代表更有积极性,也极大程度上促进了大家的交流,为以后交流会的举办打下了良好基础。
下午一点半,游览完毕的队伍陆续来到了新水利馆329教室,教室里已经备好了文房四宝,在浓浓的墨香中,美术社支书邱叶红主持了第三项活动——交流笔会。我们请到了清华大学教授,清华大学老年书法协会会长,今年已经八十岁高龄的金德年老师,和北京书法家协会会员,多年来致力于汉字文化传播与发展的安书楷老师。金德年老师十分平易近人,不顾高龄在场下指导大家,并在致辞时对大家的作品给予极高的评价,安书楷老师非常热情,不仅向大家讲解了汉字的历史与传播现状,提出了“珍爱汉字就是珍爱我们自己”的理念,还抱吉他弹唱了一首原创歌曲《容颜》,将现场气氛推向高潮。
下午五点,“交流笔会”结束,各高校代表带着自己的作品,带着两位著名书法家的赞赏与期待,带着新结下的友谊,离开了清华校园,这也代表着“水木簪花”——第二届北京高校书画交流会圆满结束。
这次活动,美术社队员认真负责,保证活动按流程顺利开展,更重要的是,大家从这次活动中获益匪浅,欣赏书画艺术,聆听汉字文化。一天的时间虽短,但却会久久的留在我们的记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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