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艺分子 发表于 2009-12-1 20:04:49

关于举办首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系、各班:
为了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精神,提升自我职业素养和技术动手能力,展现大学生风采,学院定于12月举办首届职业技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展示技能,促进发展
二、大赛项目
序号
比赛项目
参赛对象
决赛时间
承办部门
1
创业设计大赛
全院学生
12月下旬
经贸系
2
会计技能——点钞技能大赛
经贸系财务管理专业学生
12月下旬
3
物流技能竞赛
物流管理专业学生
12月23日
管理系
4
实用英语口语技能大赛
全院学生
12月下旬
应用外语系
5
秘书技能大赛
全院学生
12月23日
基础部
6
动漫设计技能大赛
全院学生
12月下旬
艺术设计系
7
T恤设计制作大赛
全院学生
12月下旬
服装系
8
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技能大赛
全院学生
12月中、下旬
机电系
9
数控技能竞赛
机电系数控、模具专业07级学生
12月中、下旬
10
网页设计竞赛
全院学生
12月12日
计算机系
11
LINUX服务器架设与管理竞赛
全院学生
12月13日
12
DV创意设计作品竞赛
全院学生
12月23日
13
网络综合布线技能竞赛
全院学生
12月12日
三、大赛的组织形式
(一)参赛对象:我院目前在校大学生。
(二)报名方式:参赛学生可到比赛承办系部报名。要求每位同学至少参加一项竞赛。各系、各班要做好组织动员和相关统计工作。
(三)组织形式:本次大赛由学院统一组织,教务处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项技能大赛的竞赛规程、比赛具体时间及有关活动安排等,分别由各承办系部组织制定实施,具体见各赛项通知。
(四)注意事项:本次比赛报名者必须符合参赛资格,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选手要服从大赛组委会的指挥和安排,遵守竞赛规则和赛场纪律,爱护竞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竞赛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奖励方式
1.各项比赛原则上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奖励方式具体见各赛项通知)。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表彰本次技能大赛中的获奖选手和指导教师。
2、在本届技能大赛中取得多项优异成绩的选手,学院将授予其“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3、根据各系部宣传发动、组织竞赛水平以及学生参赛人数,学院将评出优秀组织奖给予奖励。
4、大赛决赛期间,学院就业办公室可组织有关企业现场观摩,与有意向的获奖选手签订就业协议。
各系、各班要高度重视本次技能大赛,指定专人负责,要以技能大赛为抓手,认真组织,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学生训练水平和动手操作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创新和实践氛围,开创学院发展的新局面。


                     教务处    学生处    团委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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