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百科】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静雅”书画协会
目录协会简介
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协会章程
2011至2012学年协会活动 协会简介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静雅”书画协会,创办于1988年。2008年取名“静雅”(取自“室香宁静,墨韵清雅”、“静而雅致”),全名“静雅”书法协会;2011年正式更名为“静雅”书画协会。“静雅”书画协会隶属于共青团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委员会,系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红角洲校区的校级书画爱好类社团。 其前身为校书法协会,旨在给广大书画爱好者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共同修身养性,丰富我校大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书画学习的兴趣,加深对中华传统文化的热爱。
静雅秉承“弘扬传统文化,发掘艺术潜能,丰富文化生活”的办社宗旨,以“团结、友爱、创新、奋进”为口号,努力拼搏,历年聘请优秀指导老师,定期对社员进行书法、绘画、篆刻、PS等技能培训。
静雅曾于2010年12月荣获“省级优秀社团”称号,为我校唯一获得此称号的社团。2010-2011学年度,在校团委的指导下,举办了书画联展、书画大赛和书画培训,参加了南昌各高校的书法交流会等系列活动,让社员实现了“得锻炼、长才干、增才气、添乐趣”的初衷。
我们将始终致力于为广大书画爱好者打造一个“爱”的温馨家庭,朝着一流专业化社团的目标迈进!
更多静雅信息,请搜索“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静雅书画协会”百度百科。 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会 长:负责统管全局,制定总的工作方针,作出协会的发展规划,推动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转,进行合理的人事调动。
副会长:协助会长统一管理各部门,指导主管部门的工作,负责会议,阶段评优等有关事宜。
静轩部:负责协会规章制度的执行,会议、活动的签到工作;做好协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并在全体大会上公布经费使用明细情况;奖品的购买以及荣誉证书的颁发。
合纵部:负责协会的对外活动,加强与本校社团以及各高校其他协会的友好交流;南昌各高校社团活动的参与;与友好单位洽谈赞助事宜,促成合作;物品的租借、归还。
墨韵部:负责培训课场地、活动场地的申请,配合指导老师对协会成员各技能的指导和练习,培训必需品的购买、发配工作;以及南昌各高校书画交流活动的参与。
弘志部:负责对外宣传工作,通知、海报、展板、宣传栏、横幅等内容的制作,以及申请、粘贴、悬挂等工作;嘉宾邀请函的制作。
礼乐部:负责协会活动节目选定、编排,以及协会各种会议场地、晚会舞台的设计,灯光的控制、音响的调置工作等;负责协会各类活动的礼仪与主持以及嘉宾的邀请和接待工作;演出服装的准备与租借。
谋行部:负责协会各类活动的策划和申请;策划部门间的交流、联谊聚餐、出游等工作的安排;活动、会议后场地整理的人员调动。
文渊部:负责协会各类会议、活动的记录、总结;各类电子文件的制作与编辑;新闻稿的撰写、上传;协会各种材料的整理汇编与留档,各类活动照片的拍摄、整理等。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校“静雅”书画协会是由在校书画爱好者自愿组织的并且经过校团委审批登记并注册的校园社团。
第二条本协会由校团委直接领导,在校学生会社团部监督下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条为了使本协会成员明确工作责任与义务,鼓励各成员在工作、参与协会活动中发挥积极性,提高协会的纪律性和组织性,特制定此管理方案。
第四条静雅书画协会全体会员的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五条本制度在协会成员中严格执行,采取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宗旨和任务
第六条宗旨:弘扬传统文化,发掘艺术潜能,丰富文化生活。
第七条任务:为广大书画爱好者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共同提高,修身养性,丰富我校大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书画学习的兴趣,燃起对中华传统文化的热爱。
第三章 签到制度
第八条各会员必须在会议、活动开始前5分钟在各自部长或副部长处完成签到,其后签视为迟到。
第九条不能来签到者,须按照请假制度进行请假。否则,视为旷到。
第十条活动、会议结束后会员须到各部长或副部长处签退。否则,视为早退。
第十一条严禁叫人代签,如有发现,代签者与其一同视为旷到。
第四章 请假制度
第十二条协会采用请假制度,各会员必须使用A4纸,按规定格式进行书写。
第十三条请假条须交由各自部长或副部长签字方能生效,部长须将假条转交给副会长登记备查。
第十四条协会成员每人每月请假次数(含病假和事假)不超过2次,若超过2次,则视为一次旷到。
第十五条会员在一学期的会议、活动中旷到超过三次,则勒令其退会,并在全体大会上通报。
第十六条会议、活动迟到或早退3次记为1次旷到。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十七条全体大会或例会:
(1)会员须在会议开始前5分钟完成签到,具体签到规定参照签到制度。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按照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
(2)全体人员必须保持会场安静,通讯工具调成振动或关机状态。若有违反者,勒令其退出会场,并根据其造成的影响,由主席团讨论给予其相应处罚。
(3)中途需离开者,必须向主席团说明情况,经允许后到部长或副部长处签退,并安静的离开会场,否则视为早退。
第十八条部门例会
(1)各部门每两周至少召开1次部门例会,须提前告知分管的副会长。会员须按时参加会议,不能参加者,须按请假制度进行请假,并且在会后向部长或副部长了解会议内容。
(2)部门例会出现时间调动,部长或副部长须告知分管副会长。
(3)部门会议记录与总结由本部门部长或副部长交给其分管的副会长。
第六章 活动制度
第十九条会员须在会议开始前5分钟完成签到,具体签到规定参照签到制度。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按照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到。
第二十条各部门参与活动在活动结束后,记录本次活动的内容与活动总结,交由其分管的副会长。
第二十一条因各类活动需要,安排人员进行设点摆台,摆台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前5分钟将所需东西带到指定地点,并及时签到和签退。同时,需佩戴好工作牌(或工作证)。
第二十二条摆台时,须注意仪表、言谈举止和态度。
第二十三条若遇天气等原因不能进行摆台,须提前告知本次活动的负责人,由本次活动负责人另外作出安排。
第七章 评优制度
第二十四条 以“奖有功之人,罚有过之员”为原则。
第二十五条 “每月静雅之星”:全勤且按规定交习作的协会部员在月末向部长提交自荐书,部长收集自荐材料后,在部门内组织民主投票选举,结合本月工作及表现,确定本部门名单(每部门一名,若特别优秀适当增加名额),交于主席团,召开干部会议投票选举出本月的“每月静雅之星”(不超过三名),次月初在全体大会上公布,并颁发奖状。
第二十六条“优秀部门”:以本协会各部为评选对象,两个月评选一次,在第二个月月末,每个部门上交近两个月本部门工作总结和“优秀部门”的申请材料,交主席团审核,依据纪检成绩(40%)+投票得票数(40%)+主席团打分(20%)的计算比例,投票结果在干部会议上产生,采取本部门回避的原则,每次评出一个“优秀部门”并给予相关奖励。
第二十七条 如若部员和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犯原则性错误,则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个人和所在部门评选资格。 2011至2012学年协会活动
2011年9月5日至15日,成功圆满地完成了招新工作。
2011年10月11日,“静雅”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例会。
2011年10月11日顺利开展了第一次例行书画培训课。
2011年10月15日晚,成功举办了“相聚静雅,舞动青春“迎新晚会。
“辛亥百年精魂,静雅薪火相传”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现场送字画在2011年10月26日开展。
2011年11月29日,组织召开了“静雅”第24届和第25届新老干部交流会。
在2011年12月2日,顺利完成了“12·4”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交给的协办工作——送法制对联。
2011年12月23日晚,“静雅”召开了协会学期工作总结暨优秀会员表彰大会。
2011年12月26日,是伟大领袖毛主席诞辰118周年纪念日在12月中旬至下旬向全校师生开展了“念主席,迎龙年”送春联活动。
“更名大学,喜迎新春”游园会在2011年12月28日下午如期举行,“静雅”在此次活动中共送出春联70余副,“福”、“家”、繁体字“龙”等单字若干,并在现场进行书画秀,很好地展示了“静雅”风貌。
在2011年12月初,协会组织参加了由江西硬笔书法家协会主办,江西大学生书法联合会承办的江西省第二届大学生书画大赛,两名参赛代表双双获奖,吴秋乾获软笔组一等奖,房同获软笔组优秀奖。
2012年4—5月,和“清韵”书法协会、艺术设计学院成功举办第二届“莲荷杯”书画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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