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艺分子 发表于 2012-11-23 10:00:43

甘肃省大学生书画联盟

百科名片

甘肃省大学生书画联盟(COLLEGIATE CALLIGRAPHY AND PAINTING ASSOCIATION OF GANSU PROVINCE)是由甘肃省内各高校大学生书画爱好者组成的学生团体,成立于2010年6月6日,联盟的主管单位是甘肃省青年书法家协会,并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现共有会员1600余人。

联盟简介

联盟章程
  书画艺术源远流长,传承着历史与文明,开拓着她独有的文化天地与审美意趣,给人以精神的富有和美的享受。书画,这一古老而永恒的艺术。她沐浴历史的情怀,血融民族的灵魂,因使之久远而益逾璀璨!青年当不辱使命,承前贤之惠,纳百川之流,开创书画艺术未来之境界。书画征途,让我们携手共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甘肃省大学生书画联盟,英文名为:Collegiate Calligraphy and Painting Association of Gansu Province,缩写名:C.C.P.A.GANSU。
  第二条 甘肃省大学生书画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本省高校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是广大学生增长知识,培养能力,展现个人才华和重要园地。
  第三条 联盟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振兴书画事业而贡献力量;为推进甘肃省校园见文化交流,培养本省新生书画人才,促进青年大学生健康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弘扬中华传统书画艺术,共建高雅向上的校园文化而努力。
  第四条 联盟的主管单位是甘肃省青年书法家协会,并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联盟办公地点:甘肃省兰州大学榆中校区。
第二章 基本任务
  第六条 联盟的基本任务:
  一、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的教育方针,为推进甘肃省高校素质教育和文化建设作出贡献。
  二、 加强本省各高校书画社团间的交流与合作,组织会员进行艺术切磋、讨论和交流,促进大学生美术队伍的发展和理论及创作水平的提高;
  三、 开展艺术培训,培养一批校园书法,美术骨干,提高本省,大学生文化艺术的修养,全面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 组织举办书画大赛等活动,营造校园文化艺术氛围,丰富大学生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气氛,建设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
  五、增进各书画团体与其他学生组织的横向联系,增进交流与合作,加强与省内外和海外书画组织的联系,开展书画艺术交流,发展友好合作关系,为弘扬中华传统书画艺术添砖加瓦。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联盟由团体会员组成。
  第八条 申请加入联盟的会员团体,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联盟的章程;
  二、有加入联盟的意愿并承诺不影响学校的相关管理体制;
  三、 保持各自的独立性和协调性。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联盟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联盟的重大事务;
  二、对联盟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并实行监督;
  三、优先享有对联盟其他社团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等权利,参与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获得联盟的各项支持;
  四、在联盟内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按时、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加入联盟自愿,退出联盟自由。
  第十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 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议;
  二、 完成联盟和上级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
  三、 维护本联盟及各会员的正当利益;
  四、 积极参加本联盟举办或承办的各项活动;
  五、 保持和联盟的联系,向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 介绍发展优秀书画人才。
  第十一条 会员退出联盟应书面通知联盟。会员如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联盟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出联盟。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以常委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本联盟实行民主集中制和会员团体自治相结合的组织原则。
  第十四条 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由各高校书画
  社团选举产生,组成会员代表大会(每个社团3人);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由联盟主席负责召开,如有特殊情况,由联盟常委会提议,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是:审查和议决联盟的工作报告;选举联盟的领导机构;修改联盟章程;审议批准大会形成的其它文件。
  第十七条 联盟常委会(以下简称常委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联盟最高领导机构,常委会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常委会暂实行轮值主席制度(一届为一个学年)。常委会由会员团体派出的代表组成(每所高校一人)。常委会会议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由主席主持召集。成员团体认为必要时,可以更换自己派出的代表。
  第十八条 常委会的职权:
  一、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联合会的重大事项;
  二、审议、批准联盟秘书处的年度工作报告;
  三、召集、主持联盟会员代表大会;
  四、决定聘任或者兼聘秘书长、副秘书长。
  第十九条 联盟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是联合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秘
  书处向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秘书处由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
  二人及若干名干事组成,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和秘书长办公
  室会议制度。秘书处地点设在兰州大学榆中校区。
  第二十条 秘书处的职权:
  一、执行联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负责联盟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联盟刊物的编辑、出版工作;
  四、管理联盟的财产和经费;
  第二十一条 联盟聘请本省书画界名流组成艺术顾问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聘请团委的专职负责干部担任联盟专职秘书长。
第五章 经费和财务
  第二十三条 经费来源:
  一、 拨款;
  二、 会员交纳会费;
  三、 社会集资、赞助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 经费用途:
  一、日常工作;
  二、联盟的会议和机构队伍建设;
  三、开展面向会员的各种有益活动;
  四、表彰先进典型;
  五、其它经费支出。
  第二十五条 经费的收入和支出由联盟秘书处提出年度预算决算报告,由
  联盟常委会审议批准,并通报各会员单位。
第六章 活动申请和举办
  第二十六条 联盟举办的大型活动实行项目化申报管理。在以联盟名义举办
  活动前,必须先提交活动策划书,经常委会审议后决定。在决
  议中应确定若干承办社团及它们的分工,并在活动中向公众予、
  以说明。联盟每年将至少举行一次大型联合活动,各会员单位
  必须积极地参与,安排好校内配套活动的开展工作。会员单位
  亦可根据自身情况举行日常活动。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章程的修改需经过常委会或三分之一会员大会代表提议并由会
  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甘肃省大学生书画联盟常委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编辑本段
组织机构

  顾问委员会: 李恒滨、 秦理斌、秋子、石华龙、李玉海、许林、
  张浩辰、王为群、包建新、郭殿声、董志峰、樊峰岗、雒鹏 (排名不分先后)
  主 席: 高浩波
  副 主 席: 李永岩、王旭东、坚凯东、何进国
  常务 委员: 白旺彩、杨智领、王国贤、顾秀年、王荣斌、范志红、
  韩庭晖、苟轩常、王建佩、洪媚玲、刘海锋
  秘 书 处: 高浩波、陈必佳、史少龙、韩亮、易一轩、廉向斌、
  闫俊、顾文珺、曲抑军、段兰兰、石志鹏、袁青山、赵志军、朱鹏达、何立杰、赵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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