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艺分子 发表于 2012-7-10 17:50:47

关于印发《2012年“廉洁惠城”文化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廉洁惠城建设不断深入开展,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打造廉洁惠城建设工作品牌。我区将于今年6至9月举办“弘扬廉洁文化、建设幸福惠城”为主题的“廉洁惠城”文化节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廉洁文化主旋律,积极倡导勤政、务实、清廉之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全区努力营造“崇廉、尚廉、颂廉、倡廉”的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增强社会反腐倡廉意识。

二、活动主题

弘扬廉洁文化,建设幸福惠城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中共惠城区委、惠城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文广新局、区文联

(三)协办:惠城区文化馆

为加强对“廉洁惠城”文化节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取得圆满成功,成立惠城区2012年“廉洁惠城”文化节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文化节的各项准备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志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副组长:陈少华区纪委副书记

刘少辉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广新局局长

徐宏标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联主席

成员:郑启英区纪委常委

付雪梅区文广新局副局长

吴辉煌区文广新局纪检组长

各镇(街道)、区直基层党(工)委分管纪检的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广新局,主任由付雪梅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文化节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活动内容

(一)“廉洁惠城”文化节开幕式

拟于6月底在滨江公园举行文化节开幕式。由区文广新局组织一台以“弘扬廉洁文化、建设幸福惠城”为主题的文艺晚会,拉开文化节的帷幕。

(二)领导干部“三纪”教育培训班

拟于7月中旬举办全区领导干部“三纪”教育培训班。

(三)水口街道“二叶园”开园仪式

拟于7月中旬,举行惠城区廉政教育基地“二叶园”开园仪式。

(四)廉洁文艺作品比赛

文艺作品比赛包括综艺、征文、书画、摄影和公益广告、优秀话语等六项。参赛作品(节目)必须体现廉洁文化主题。

1、综艺比赛

综艺类比赛包括声乐、舞蹈、曲艺、音诗画等艺术形式。以“弘扬廉洁文化、建设幸福惠城”为主题,各镇(街道)选送2至3个节目参赛,各区直基层党(工)委选送1个以上节目参赛。领导小组将于8月上旬组织对各单位选送的综艺类作品进行评比,评选出12个优秀节目参加9月份颁奖晚会的演出。

为鼓励创作,综艺类比赛中,原创作品将给予0.05分的加分。10分为满分。

2、征文比赛

体裁包括时评、散文、诗歌、杂谈、小小说等形式。文字稿一般要求在3000字以内,诗歌要求在30行以内。参赛作品必须是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注明“廉洁文化节参赛作品”、作者真实姓名、邮编、地址、单位和联系电话。各镇(街道)选送2至3篇以上作品参赛,各区直基层党(工)委选送1篇以上作品参赛。(具体见《关于举办惠城区“建设廉洁城市”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惠城纪发〔2012〕6号))

3、书画比赛

书法作品要求为立轴,不少于4尺宣纸对开,不大于6尺宣纸整纸(硬笔书法或毛笔书法)。

美术作品包括油画、国画、水粉、木刻画、硬笔画等。油画、水彩要求用油画布或卡纸、夹板以及油画颜料作画,不超过100X100;国画要求用宣纸或绢作画,盖章用印泥,作品要求为立轴,不少于4尺宣纸对开,不大于6尺宣纸整纸。参赛作品必须是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注明“廉洁惠城文化节参赛作品”、作者真实姓名、邮编、地址、单位和联系电话。各镇(街道)选送10幅以上作品参赛,各区直基层党(工)委选送5幅以上作品参赛。曾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的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参加本次廉洁文化节的比赛(部分优秀作品可参加展览)。

4、摄影比赛

摄影作品彩色、黑白、组照均可,作品规格统一为10寸(8R)。反转片须输出照片后投稿。参赛作品必须是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来稿背面请注明“廉洁惠城文化节参赛作品”、作者真实姓名、邮编、地址、单位和联系电话。各镇(街道)选送10幅以上作品参赛,各区直基层党(工)委选送5幅以上作品参赛。曾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的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参加本次“廉洁惠城”文化节的比赛(部分优秀作品可参加展览)。

5、廉政公益广告创意大赛。

组织发动全区各单位、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市纪委举办的惠州市首届廉政公益广告创意大赛活动。具体要求见区纪委《关于组织发动相关单位和人员积极参加惠州市“首届廉政公益广告创意大赛”的通知》(惠城纪通〔2012〕11号)。

6、“廉洁城市”建设优秀话语征集比赛。

优秀话语要紧紧围绕“廉洁惠城”建设工作主题,侧重于先进经验、成绩反映、热点关注、感想抒发、典型推介、美好愿景等方面内容。要求语言精炼、通俗易懂、意蕴深刻、易于传诵,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感染力、号召力,可采用对联、诗词、新格言和微博体等多种体裁,作品要求自主创作,否则取消评选资格。字数控制在50字以内。

(注:参加以上6项比赛的人员年龄须满16周岁以上)

(五)廉洁书画摄影展

书法、美术、摄影获奖作品于纪律教育月期间在区档案局展览厅举办“弘扬廉洁文化、建设幸福惠城”为主题的惠城区廉洁书画摄影展。

(六)廉洁文化进社区

本次文化节将结合惠城区第三届社区文化节,开展廉洁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等活动,由承办方与各镇(街)、社区联合举办群众性文艺演出活动,将廉洁文化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渗透到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活动中,努力形成“人人思廉”、“人人保廉”、“人人促廉”的良好氛围。

(七)“廉洁城市”文化节闭幕式

拟于9月下旬在滨江公园举行“廉洁惠城文化节闭幕式暨颁奖文艺晚会”。相关获奖综艺节目在晚会上展演。

五、参赛方式

以各镇(街道)、区直基层党(工)委为单位组队参赛,各单位须分别按廉洁文艺作品比赛六项活动内容要求报送作品参赛(多报不限)。各单位的参赛者,除本单位在职人员外,凡在本单位或本辖区内工作、生活满一周年以上的人员(户籍不限),均可代表该单位参加比赛。

六、评比办法

由承办方成立赛事组委会,并邀请市、区有关专家对所有参赛作品(节目)进行评选。

(一)单项奖

共设综艺、征文、书法、美术、摄影、公益广告、宣传口号等七个单项,每项各评出金奖1个、银奖3个、铜奖5个、优秀奖若干名。

(二)组织奖

设组织奖若干名。

七、时间安排

(一)作品(节目)报送时间

各单位的参赛节目、作品在7月20日前报送到区文广新局文艺股(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29室)。联系电话:7809429,联系人:方得弟、刘佳妮。

(二)开幕式与闭幕式时间

初定于6月下旬在滨江公园举行“2012年廉洁惠城文化节”开幕式。9月下旬在滨江公园举行“廉洁惠城文化节闭幕式暨颁奖典礼文艺晚会”。开幕式和闭幕式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廉洁惠城”文化节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责,认真指导各镇(街道)、区直基层党(工)委参加廉洁惠城文化节的各项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和文化部门要主动担负起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责任。各镇(街道)、区直基层党(工)委要积极主动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廉洁惠城文化节各项活动。

(二)明确工作任务。各镇(街道)、区直基层党(工)委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厘清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间,落实人员分工。各镇(街道)、区直基层党(工)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事项亲自协调督办,分管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具体工作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加强宣传发动。各镇(街道)、区直基层党(工)委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悬挂宣传横幅、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文化节的各项内容,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确保活动成效。各镇(街道)、区直基层党(工)委要认真组织、挖掘、动员本单位及辖区内的各类艺术人才报名参赛;要深入生活,积极创作,认真排练,在廉洁惠城文化节上全面展示本单位的文化实力和近年来廉政建设所取得的各项成就。要按时按量报送参赛的节目和作品,确保文化节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印发《2012年“廉洁惠城”文化节活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