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艺分子 发表于 2012-4-16 11:24:19

第四届中国书法“兰亭奖”征稿启事(2012年10月31日截稿)

中国书法“兰亭奖”是中宣部批准的唯一国家级书法艺术最高奖。为了弘扬优秀传统艺术,建设和谐文化,展示当代中国书法的最新成果,推动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定于2012年3月启动第四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举办单位

      主    办: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绍兴市人民政府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浙江省书法家协会绍兴市旅游集团

    二、组委会

第四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有关领导组成。

   三、评审委员会
    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下设终身成就奖、艺术奖、理论奖、佳作奖评审组,分别负责各个奖项的评审工作。

      四、投稿、申报

投稿作者范围: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非中国书协会员已入展两次以上中国书协主办的立项展览,全国展、全国书学讨论会入选一次也可投稿,须在登记表上附证书复印件)。


   1 、终身成就奖

(1)参评作者条件:年龄在75岁以上,曾经为中国书法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并在书法篆刻艺术创作及书学研究方面成就卓著的著名书法家。

(2)参评要求:提交体现个人艺术成就的各种材料。

   2、艺术奖
    (1)艺术奖的设立,旨在表彰在书法篆刻创作及学术研究上取得相当的成就,和具有广泛影响的著名书法家。评奖将依据作者近年来的书法篆刻创作以及书学研究等方面取得的业绩。
(2)申报要求:由中国书协制定标准细则,由中国书协团体会员、中国书协篆、隶、楷、行、草、篆刻、刻字七个专业委员会根据标准细则推荐申报人,再由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需递交近期作品一件,实名填写申报登记表,并附近年来参展、获奖、发表论著、论文及举办个人展览等成果原件或文本、复印件。
(3)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的各项业绩进行综合考察,最后根据评分的结果评出10名获奖作者。

    3、理论奖

(1)申报条件

来稿应为2009年9月1日——2012年9月1日期间,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正规出版机构出版、报刊上发表的书学研究著作或论文成果(含篆刻、刻字)。

(2)、申报要求

由作者直接申报。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申报登记表;专著须提交出版物,论文须提交发表报刊原件,并提供论文复印稿或打印稿一份;专著、论文内容提要(800-1000字)的打印稿一份及电子版(存入电脑光盘邮寄)。
   4、佳作奖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提倡自作诗词联赋。

   (2)规格:书体不限,竖式作品高度不超过八尺宣纸。横卷高不超过一尺半宣纸,长不超过八尺宣纸;册页每页不超过40×30cm,整件不超过12页;篆刻作品在6-12方以内,附边款不少于4方,粘贴在四尺对开条幅宣纸上,可自己题签。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

   刻字作品邮寄彩色照片,不小于7吋(刻字截稿日期为9月30日)。

    (3)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上角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请务必使用正楷登记)。登记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姓名相同,勿用笔名。

    (4)作者投稿或申报材料均需填写《第四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申报登记表》,随作品一同邮寄。登记表可从《征稿启事》复印放大至A4纸或下载(登录中国书法家协会网站www.ccagov.com.cn)。

   (5)草书、篆书须附释文。

   (6)作者投稿数量不限,可多次投稿。

    (7)每件作品需交纳参评费60元,作者投稿寄邮作品时将参评费同时汇出。作品如获奖、入展则不再退回作品,未获奖、入展的由组委会将作品退回,不另收退稿费。



   五、评选

评委会对全部作品进行评审,并及时公布获奖、入展名单。要求作品必须是本人真实创作,拒绝模仿、抄袭及代笔行为。评审期间,将对部分作者进行面试,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


      第四届中国书法“兰亭奖”将评出终身成就奖2人;艺术奖获奖作者10人;理论奖20人(一等奖3人,二等奖7人,三等奖10人);佳作奖30件(一等奖5件,二等奖10件,三等奖15件),入选作品200件左右。实际获奖、入选数量根据评选情况可适当调整。
   六、展览时间、地点

   2013年兰亭书法节期间于浙江省绍兴市展出。


   七、出版

组委会编辑出版《第四届中国书法“兰亭奖”作品集》,内容包括终身成就奖、艺术奖、理论奖与佳作奖。

   八、作者待遇

    终身成就奖:每人5万元;
    艺术奖:每人4万元;
    理论奖:一等奖每人1.5万元,二等奖每人1万元,三等奖每人 5000元;
    佳作奖:一等奖每人3万元,二等奖每人2万元,三等奖每人1万元,入展作者每人3000元。
   赠送每位获奖、入选作者本届兰亭奖作品集。
   全部获奖、入展作品及终身成就奖、理论奖获奖申报成果由兰亭书法艺术博物馆收藏,并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九、征稿日期、地址
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截止收稿,以当地邮戳为准(刻字作品截稿日期为9月30日)。
各个奖项的作品和材料均寄 :浙江省绍兴市偏门直街75号绍兴博物馆,邮编:312000
    收 件 人:沈一萍、朱文琼
    联系电话:0575---85096362,13305751102,15957573028

    十、咨询方式:

   中国书协兰亭奖办公室:010—59759814

   联系人:郑培亮李宁杨家伟

   十一、凡参展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二、本届兰亭奖有关信息可登录www.ccagov.com.cn(中国书法家协会网)查看。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2年3月13日

撷韵斋 发表于 2012-4-18 00:29:08

又该动手了。。。:(

糊涂神 发表于 2012-4-22 20:13:34

撷韵斋 发表于 2012-4-18 00: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又该动手了。。。

预创佳绩!

右艺分子 发表于 2012-4-23 08:52:35

撷韵斋 发表于 2012-4-18 00: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又该动手了。。。

期待佳作!预祝成功!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第四届中国书法“兰亭奖”征稿启事(2012年10月31日截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