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元奖金”新荔湾·新风貌广州市“荔湾杯”首届群众美术书法大赛征稿启示
来源: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喜迎2012年新春,展现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成就以及荔湾日新月异的建设新貌,繁荣群众书画创作,现定于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期间举办“新荔湾·新风貌——广州市‘荔湾杯’首届群众美术书法大赛”。
一、主题
新荔湾·新风貌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宣传部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广州市荔湾区档案局
承办单位:西关画院
三、活动形式
通过广泛收集广州地区参赛作者的作品,举办美术书法大赛,从中评选出优秀作品。
四、征稿
(一)时间:2011年12月31日-2012年5月28日(截稿)
(二)参加对象:广州地区(含花都、从化、增城、番禺、南沙、萝岗区域)18周岁以上合法公民。
(三)展览面向全市征稿。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作者姓名、标题(和画面相同),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作品画面上应写清作者姓名并加盖名章。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落选作品退件。
(四)作品要求: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体现时代精神。
国画作品:形式不限,规格2m×2m以下,须自行装裱挂轴,谢绝装框。
书法作品:形式不限(含篆刻,不含硬笔书法),规格不大于竖幅6尺,须自行装裱挂轴或镜片,谢绝装框。
油画作品:形式不限,规格2m×2m以下,须自行装框。
水彩水粉作品:形式不限,规格2m×2m以下,须自行装框。
※注:不接受横幅作品投稿。
※注:组画、联屏、对联的总尺寸应不超过上述规格要求。
(五)本次大赛获优秀奖及以上之作品不退稿,由荔湾区人民政府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创作奖及未获奖作品退还稿件。
(六)投稿作者须对其投稿作品拥有独立的著作权及完整的版权。作品中如涉及人物肖像权问题,将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七)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评费用,每位作者限送两幅作品参评,谢绝联名投稿。
(八)送稿附上200字作者个人简历一份。
五、评选及奖励
(一)评选时间:2012年6月5日-6月6日
(二)奖项设置:
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4名
优秀奖20名,创作奖200名
(三)奖金设置:金奖10000元,银奖4000元,铜奖2000元,优秀奖800元。创作奖不设奖金。(金奖可获得申请加入西关画院条件之一)
(四)评委会成员(按姓氏笔画顺序)
卢有光、叶献民、朱永成、吕志强、陈金章、陈永锵、沈文江、莫各伯。
(五)所有获奖作品由大赛组委会及西关画院发给获奖证书。
六、出版物
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含创作奖)将收录在《新荔湾·新风貌——广州市荔湾杯首届群众美术书法大赛优秀作品集》中,金、银、铜、优秀奖作者获赠作品集5本,创作奖作者获赠作品集2本。
七、作品展出时间及地点
(一)将于2012年6月20日-6月30日在广州市文化公园为本次大赛获奖作品举行优秀作品展。
(二)含展览开幕式、颁奖、暨作品集首发式。
八、其他
(一)主、协、承办方人员作品可参与展览、出版,但不参与评选。
(二)大赛组委会拥有对来稿作品在出版、刊登、展示方面的版权。
(三)大赛组委会具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九、收件地址、邮编及收件人: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芳雅15号荔湾文化艺术中心6楼(荔湾区文化艺术中心) 邮编:510360
(一)联系方式
书画大赛秘书处:020-81191867
联系人:马健忠13316100238
蒋艳云18688878316
张振和13609088712
(二)详情可登录广州市荔湾区政府网站(www.lw.gov.cn)查询。
西关画院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好机会
广州的同学多多投稿啊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