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石如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邓石如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一、活动宗旨
邓石如,安徽怀宁人,是清代著名书法家、篆刻家,是书坛“开拓万古之心胸,推倒一时之尊遗”的人物,他的艺术独树一帜,对后世影响巨大。为弘扬邓石如书法艺术精神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书法艺术创作,推动中国书法事业健康发展,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文化和和谐书坛做贡献,中国书法家协会与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邓石如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
二、举办单位主办:
中国书法家协会、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安徽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芜湖市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百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邓石如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
(二)举办邓石如书法艺术学术报告会;
(三)编辑出版《“邓石如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作品集》。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邓石如奖”全国书法展览组委会,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安徽省书法家协会等单位有关领导组成,负责展览的组织协调工作(名单另行公布)。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展览的具体事宜。
(二)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来稿作品进行公正评选。 五、投稿事项(一)投稿范围:年满18岁以上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二)投稿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12月底(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投稿要求:
1.内容: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健康向上内容均可,尤其欢迎书写与邓石如有关的诗词联赋和自作与邓石如有关的诗词;
2.规格: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作品尺寸不超过6尺(册页、长卷除外)。篆刻作品每件印蜕4—8方,并附2个以上边款拓片,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自行粘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规格统一为高68㎝,宽45㎝。
3.来稿请勿托裱,草书、篆书作品附释文,投稿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邓石如奖”字样。
4.投稿数量不限,但必须一次性寄出,每幅作品须汇寄评审费30元(请从邮局汇款)。作品和汇款收到后,短信通知作者。未收到评审费的作品不予参评。中国书协会员凭会员证复印件免收参评费。
5.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等,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6.为保证评选顺利进行,投稿一律先投作品照片,作者待接到组委会办公室正式通知后再寄原作。
(四)本次展览不退稿。
六、奖励设置本次展览评选
“邓石如奖”优秀作品10件,奖金分别8000元;“邓石如奖”优秀作品提名20件,奖金分别3000元。
七、作者待遇
(一)入展作者均作为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二)获奖作者颁发奖金,入展作者每人付收藏费500元;
(三)所有获奖、入选作者颁发证书和作品集一册。
八、作品评审
(一)入展作品350件(含获奖作品30件)左右;
(二)由评委会先对作品照片进行评审,确定入围作品1000件;
(三)入围作品确定后由组委会办公室正式通知作者寄原作一件;
(四)由评委会对1000件入围作品进行评审,确定正式入展作品350件左右。
九、展览时间、地点
2011年5月在安徽省博物馆隆重举行展览开幕式和领奖仪式,同时举行邓石如书法艺术学术报告会。
十、收稿、汇款地址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天通路高新区软件园5号楼3楼——安徽百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邮编:230001
收件联系人:蒋雪姣
电话:0551—5732448
收款联系人:杨 莉
电话:0551—5732448
十一、其他事项
(一)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示的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二)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同意遵守征稿启示的各项规定;
(三)本次展览的解释权归展览组委会。
“邓石如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组委会
201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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