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艺分子 发表于 2014-3-19 09:45:17

关于开展2014“大手牵小手、共筑‘中国梦’” 书画创作活动的通知

来源: 广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广州、深圳及各地级市关工委,省直关工委、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茂名石化公司关工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重要论述,根据广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关工委)《关于开展“大手牵小手、共筑‘中国梦’”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的安排,省关工委决定开展“大手牵小手、共筑中国梦”书画创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中国梦”我的梦。梦在心中,梦在笔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关心下一代工作者和志愿者携手广大青少年,用书画艺术表达对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美好追求,共同唱响时代主旋律,提升精神境界和文化素养,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活动主题
山河壮丽,文化绚丽,生活靓丽,心灵美丽。
三、活动时间
2014年1月—2014年8月,征稿日期截止到2014年4月底。
四、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省关工委
(二)联合主办单位:省文联
(三)协办单位: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
(四)承办单位:省幸福家庭促进会
(五)支持单位:广东森泰集团
五、活动对象
全省各级关工组织成员、“五老”、关工志愿者和青少年。
六、作品要求:
(一)作品必须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艺术上乘、感染力强。
(二)作品最好为原创,不能侵犯著作权、知识产权和其他专有权利。入选作品如涉及到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
(三)作品形式:书法、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版画等均可。作品尺寸:书法、国画作品以四尺竖幅为宜;油画作品不超过2.5米;水彩(水粉)作品不低于正规宣纸整张对开。
(四)作品数量:每人1幅为宜。
七、作品推荐
(一)作品由各市关工委办公室向省组委会办公室统一推荐。推荐数量:各市的关工组织成员、“五老”、关工志愿者书法作品共40幅以上,绘画作品共40幅以上;青少年书法作品共40幅以上,绘画作品共40幅以上。省有关单位关工委推荐数量与组委会办公室协商确定。
(二)作者填写《大手牵小手、共筑“中国梦”书画作品登记表》、市关工委填写《大手牵小手、共筑“中国梦”书画作品推荐表》。
八、奖项设置
(一)本次创作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作品奖和组织奖,由书法和绘画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定。
(二)为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荣誉证书等。
(三)获奖作品版权归省关工委所有,由省关工委收藏,作者拥有署名权。未获奖的作品由省组委会办公室统一退回各市和有关系统、单位关工委办公室,再退回到作者。
(四)本次活动不向参选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报名费、参评费、印刷出版费。
九、作品展示
(一)编印优秀作品集,向获奖作品的作者各赠一套。
(二)举办优秀作品大型展览及现场互动、巡展等活动。
十、工作机构
(一)组委会
名誉主任:张帼英省关工委主任
主    任:胡中梅省关工委副主任
副 主 任:曹利祥省文联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主席
          文建明省幸福家庭促进会会长
          黄剑珊省人大代表、广东森泰集团总裁
          张岚省关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委    员:王永省美术家协会专职副主席
          纪光明省书法家协会专职副主席
          吕成忠省潮联书画院常务副院长
(二)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幸福家庭促进会)
主任:杨彬省幸福家庭促进会副会长
副主任:王长柏省关工委办公室副调研员
      洪亮省关工委办公室主任科员
      郑晨省幸福家庭促进会秘书长
      刘彬家庭期刊集团美术总监
      王宇盈家庭书画院秘书长
      郭慧君省潮联书画院常务副秘书长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娟、方宁智
联系电话:020-89668371
手机:13926034390、13310881160
传真:020-89040369
电子信箱:ggwshhd@163.com
官方网站:www.gdggw.cn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898号和平商务中心南塔1605
邮编:510300

【附件】
“大手牵小手、共筑‘中国梦’”书画作品报名表、推荐表下载

广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4年2月12日
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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